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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检察

章下序


  1986年,德都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刑检一科、刑检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人事科等科室有干警42人。1992年为加大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将经济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局”。1996年,市县合并后,检察院增加到58人。1997年1月,为适应新修改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工作需要,又面向社会招收5名干警。1999年,为加大对渎职侵权的打击力度,又将法纪科更名为渎职侵权侦查局。同年,市检察院共查办各类经济案件45件,其中大案1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2000年,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队伍发展到60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渎侦局、技术科。检察院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开展“三讲”教育、“双学双考”、“五好检察院”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活动,使干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年,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和“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