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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纪检察

第四节 法纪检察


  1979年,德都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法纪检察科。1998年,为加大对渎职侵权的打击力度,将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侦查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立案侦查,包括刑法第九章所有罪名和刑法第四章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六种犯罪行为。1986~2000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112件,涉及127人,经缜密的侦查,立案47件、涉案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