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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

第五节 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多年来,市公安局与青山镇第四居委会结成共建对子,现已双双跨入文明单位的行列。市消防中队与市第三中学结成军校共建共育对子,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形势多样的联谊活动,军警负责第三中学的高一新生入学后军事训练;第二中学负责消防战士的文化学习和提高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共建共育工作深入开展。1990年,市公路管理站和第二中学、市税务局和第二小学、黑龙江省军区农场和第四小学、市消防中队和市第三中学、青山粮库和第一中学等,结成共建共育对子,切合实际开展共建活动。
  市第三中学和县消防中队连续五年一起举办田径运动会。1990年暑假,举办为期10天的夏令营活动,中学生同官兵同吃、同住、同学习、同训练。第四小学为省军区农场干部子女入学、入托提供优惠条件,省军区农场为第四小学改善办学环境出资出力。县税务局全体职工,集资3000多元捐给县第一小学,改善办学环境。县公路管理站为县第二中学拉砂石垫运动场;拉冬季取暖煤;管理站站长带人挖200多株树苗送到第二中学,栽植在校园的四周。县青山粮库送给县第一中学20英寸的彩电一台,并出资购买教学用的电化设备。
  1991年,共建共育活动又有新发展,涌现出了八○八电视转播台与80301部队农场、龙镇粮库、龙镇中学、81699部队农场的“联建”共育单位。龙镇土产站、龙镇石油站、81054部队农场和龙镇发展村开展共建活动,把发展村建成了县级文明村。通过共建、联建活动,龙镇粮库进入了地级文明单位的行列,龙镇中学进入县级文明单位的行列,市第一中学、青山粮库双双进入县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行列。
  1992年,龙镇粮库与81699部队农场等7家军、企、校、村联建共育网,曾受到省文明办领导的好评。1994年,共建共育的对子由3对增加到8对。在共建中,龙镇粮库、81378部队农场、龙镇公安分局为南岗村集资57600元改善办学环境;改装2台小锅炉,送给龙镇公安分局和南岗村小学。青山派出所与市第一小学共建共育之后,1994年双双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1995年,龙镇粮库、81378部队、龙镇公安分局、龙镇中学、南岗村5家军、企、警、校、村联建,做到年有计划,月有活动,年终总结。县公路管理站与第二中学结成共建共育对子,为市第二中学筹资出力。省军区农场与第二小学结成共建共育对子,军区农场派优秀战士到市第二小学校任少年先锋队大队辅导员。到年末,全县共建共育对子增加到9对。
  1996年~2000年,五大连池市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编制了《五大连池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纲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涌现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省级文明单位7个、省级文明村7个,地级文明单位标兵36个、地级文明单位42个、地级文明村19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23个、市级文明村标兵13个、市级文明单位221个、市级文明村36个。1991~1993年,五大连池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村建设先进市;1995年,龙镇粮库和81378部队农场被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共建共育先进集体,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