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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见义勇为

第二章 社会美德

第一节 见义勇为


  一、勇斗歹徒的团支书程玉新
  1988年8月23日21时许,夜色如墨,距德都县城2公里的城关乡德立村村东头的公路上,一名男子缠住了两名下晚自习回家的女学生,有恃无恐地进行挑逗,两名女学生不时发出求救的惊叫。
  这时,德都县医药公司保卫干事、团总支书记程玉新和他的女友李小红路过这里,目睹眼前的一切,程玉新勇敢地挺身挡住惊叫的两名女学生,严词警告歹徒,让两名女学生跑回家中。当这对恋人毅然走开时,歹徒后面又赶上来一个开着小四轮车的男子,对这对恋人实施报复,拳脚相加,并抡起小四轮车的摇把子没头没脑地打来。程玉新和李小红勇敢搏斗。直到获救的两名女学生领家人赶来,两名歹徒才在夜幕中逃遁。程玉新头部受伤,鲜血直流,他在女友李小红的搀扶下,与得救的两名女学生及她们的家人一起到青山派出所报案,然后去医院。公安干警迅即开始了此案的侦破工作。
  二、勇斗歹徒的好干部王树林
  王树林,中共党员,五大连池市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
  这位军人出身的汉子,身材矮瘦,50出头年纪,戴一副眼镜,外表更像一位弱不禁风的学者,但他多年如一日坚持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尽到了一位革命干部、一个热血男儿的职责。
  1978年秋,工程公司拉秋菜,王树林到工农兵饭店安排饭时,遇到德都四五个人和尾山农场的两个人打群架。当时整个饭店吃饭的人都吓跑了,包括法院的一位庭长,而王树林和郝立华却勇敢地冲上前去,制止了这场流血事件。
  1988年5月的一天,王树林与金经理去第二小学附近办事。当他们两个骑自行车到达学校南侧时,王树林发现两个人在跑,后边的人手拿一尺多长的片刀追前边的人。他当时把自行车放下,就追过去,金说别管,可他说:“咱们赶上了就得管”。当他追上一个人时说:“你们站住,杀人是犯法的。”当时拿刀的人放下刀就走了,而另一个拿砖头的人却对王树林动了手,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
  1989年的一天,他去建委办事路过县宾馆时,遇见三个青年人正在殴打一位农民。看到此景,听到农民被殴打的惨叫声,他大喊一声冲上前去制止,歹徒吓跑了,这位受害的农民对他非常感激。
  1990年的某一天,他从施工工地下班回家,路过龙江剧院时遇见歹徒正堵截一辆汽车(面包车),车的玻璃已被歹徒砸碎,并正在对汽车司机大打出手。当时,围观的有几十人,没有一人出来制止的,然而他挺身而出,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两个歹徒一齐朝他扑来,他奋起同歹徒搏斗,其中一个跑掉了,另一个歹徒被他捉住,他同汽车司机将这个歹徒送到派出所。在扭送路上,那个歹徒对他威胁说:“哥们儿,今天我是栽到你手了,来日方长,哪天咱们再会会”。他义正辞严地说:“你别来这套,告诉你,我要是怕这怕那,今天就不管这事了,如果我再碰上你逞凶,还得管”。
  1993年3月16日中午,他路过建行办公室门前时,碰见两个歹徒正在殴打乡下来的两个青年,两个青年虽然已被打倒在地,但歹徒并没有罢手。出于对被害人的保护,他挺身上前制止,这两个歹徒不但不听他的劝阻,反而对他拳脚相加,并用三角带抽打,顿时他的眼、脸部被打得青肿起来,其中一名歹徒从身上抽出一把带锯齿的弹簧刀,照他的头部刺来,他在抵挡中右前臂被刺,四道刀口均长达十多公分,顿时鲜血直流,两名歹徒见势逃跑。他强忍剧痛,一手捏着流血的胳膊,奋不顾身仍去追赶歹徒,一直追了100多米,但由于流血过多,昏倒在路上。后被人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右前臂外伤,并有尺神经损伤,小拇指、无名指的神经被砍断。当县领导、县政法委领导去医院慰问他时,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是我应尽的责任”。
  他在单位也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1987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公司内部有个青年职工,串通几个人酒后到公司财务室无理取闹,他们撕碎帐本,砸碎窗户玻璃,毁坏办公用品。闹事者还操起铁锹左挥右抡,办公人员受到威胁。这时,他迅速赶到现场,严厉斥责闹事者,但闹事者借酒劲竟然举起铁锹朝他头部砍来,他临危不惧,闪身上前夺下铁锹,制服了这几个闹事者,维护了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1990年入冬的一天,公司一个职工在公司楼内故意制造事端,无理取闹,连续砸坏好几个办公室的门和窗户玻璃。王树林知道后立即从楼上跑下来制止,这个职工从身上抽出菜刀要砍他,他没有惧怕,冲上前去夺下了闹事者手中的菜刀,并制服了这个闹事者。
  他管闲事出了名,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但也有不法分子给他打匿名电话或写信恐吓他,扬言要“收拾”他,他家的玻璃已被人砸过,尽管这样,但他心中自有一杆秤:“只要人民生命财产少一分威胁,社会秩序多一分稳定和安宁,我个人的安危、荣辱可以漠然置之”。曾经有人问他:“你为什么那么勇敢”他很自然地说:“胆量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只要正气在身,就不怕一切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