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第三节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1988年后,市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管常务的副市长多次参加档案工作会议,并就贯彻《档案法》工作做重要讲话。市档案局16次在市直各部门文档人员岗位培训班上就有关档案执法工作做专题讲座。1994年共有69户档案升级,使全县的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面达到87%。通过落实《档案法》,县直立档单位已有89%(92个单位)建立了专兼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二三级单位也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了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在市区以86个单位为基点划分为9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并形成网络。对违反档案法规案件及时查处,做到依法治档。1998年档案局协助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直63个一级立档单位和部分乡镇及市直所属二级立档单位进行了《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增强了全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档案馆1997年晋升为省三级馆,1999年晋升为省二级馆。2000年,局、馆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连续三年达到省一级标准,档案局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