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共卫生第一节 食品卫生 1986年,德都县按照《食品卫生法》,对所有食品行业和个体摊床,进行经常性预防监督和不定期检查。检查过程中,食品卫生监督人员深入车间帮助出主意,进行卫生技术指导,使产品质量和卫生状况得到保障。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举办各种培训班46期,培训2444人。对2642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体检率为99.21%。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和结核病患者20人,患病率为0.075%,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将这20人全部调离食品行业。地产品监测67件,合格47件,合格率为70%。经常性卫生监督1931户次,警告限制改进213家,没收或销毁不合格产品9534公斤,罚款357家,停业改进99家。
1990年,对全县食品从业人员2157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1人,全部调离现岗位。对地产食品监测220件,合格205件,合格率为93.18%。餐具消毒监测150件,合格130件,合格率86.7%。全年执法检查7次,查850个单位,4668户次,停业整顿49家,责令停业4家,经济处罚12700元;销毁伪劣食品418公斤;发放正式卫生许可证120份,临时许可证327份,摊床许可证271份。1995年,对全县食品从业人员2380人进行了健康检查,体检率达98%。查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36人,全部调离现岗。对全县1585家商户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其中饮食业180户;监测地产品186件,合格168件,合格率90.5%;餐具消毒效果评价271份,合格230份,合格率84%。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业都建立了档案,建档率100%。
2000年共办证1186家,对2506人进行了健康检查;餐饮检查96份,合格率85%;餐具消毒全年监测540件,合格率80%;销毁不合格产品830公斤,警告94户次。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情况统计表
表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