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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品经营

第五章 医药 药政

第一节 药品经营


  1986年,德都县医药药材公司负责全县药品的批发、零售工作,下设医药批发站、中药批发站、医药商店、医药门市部、华联商店、龙镇医药批发站和龙镇医药商店等7个站店。1987年,县医药药材公司从商业系统分离出来,升格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于县经济委员会。全公司有固定资产33万元,流动资产169万元,营业面积560平方米,仓库面积3073平方米,汽车1台。经营中药材1400余种、西药1950种、医疗器械290种。年商品销售总额630万元,实现利润0.8万元,上缴税金13万元。公司属于医药行业的微利企业,有职工156人。1988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企业由盈变亏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财政补贴,医药药材公司享受3年补贴。1991年取消了财政补贴政策,公司实行自负盈亏,5月份成立了德都县医药管理局。1995年,将县中、西药批发站合并经营,药品批发业务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1996年市县合并后,5月份成立五大连池市医药管理局。原五大连池市医药公司因资不抵债即行宣布破户,后于9月30日重组药泉医药批发站,实行股份制经营,有7名职工集资入股。同年,各乡(镇)供销社的药品专柜因无证经营被取缔。1998年,医药综合办公楼破土动工,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总造价576万元。1999年8月成立了药品批发零售大厅,将药品批发数量最低标准下调,从中让利给消费者近40万元,既减轻了消费者的医疗负担,又抑制了药品违规经营行为。同时,为了扩大国营药店的市场占有份额,让广大农民吃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相继在太平乡南泉村、和平镇、团结乡团结村和永远村、讷谟尔乡、兴隆乡、朝阳乡、四平乡成立了8个国营医药商店。2000年全市共有医药商店10家,集体药店2家。医药管理局所属公司年商品销售额698万元,上缴税金21.3万元。全市城乡医院、卫生所、个体诊所也都经营中、西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