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居民消费 1994年,德都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按当年价格计算为1371元,比1993年增加240元,增长了34.28%;按可比价格计算为974元,比1993年增加62元,增长了6.80%。
1996年,五大连池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按当年价格计算为1779元,比1995年增加170元,增长了10.57%;按可比价格计算为1199元,比1995年增加145元,增长了13.76%。1998年,五大连池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按当年价格计算为1651元,比1997年减少156元,下降0.63%;按可比价格计算为1117元,比1997年减少99元,下降了8.14%。1999年,五大连池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按当年价格计算为1790元,比1998年增加135元,增长了7.21%;按可比价格计算为1397元,比1998年增加280元,增长了25.08%。
2000年,五大连池市统计局对市内100户城镇居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人数296人。城镇居民人均实际支出为1842.21元。其中:食品类支出为68.58元,衣着类支出为18.49元,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为29.4元,医疗保健类为154.2元,交通和通讯类为142.2元,娱乐文教服务类为156.96元,居住类为334.64元,杂项商品和服务类为31.08元。
五大连池市1993~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情况表
表25—5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