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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区40年来的政法工作

建区40年来的政法工作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郝敬江




  在迎庆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40周年之际,我奉命来到大兴安岭地委任政法委书记。职业的原因,我从政法各部门了解到大兴安岭政法工作的昨天和今天。老一辈政法干部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忠诚卫士为天职,为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保障林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出色的贡献,我发自肺腑对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伴随着开发建设的步伐,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历程。开发建设初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相继建立,政法队伍从20多人逐渐发展壮大,很快成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文革”期间,法制和民主建设受到极“左”路线的严重干扰。改革开放以来,全区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竭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对于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预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责任制,在积极化解社会内部矛盾的同时,各级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密切注视敌对势力的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切实做到敌欲动我先知,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积极妥善处置了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闹事事件。各地、各部门加强边境管理,维护了良好的边境秩序,保持了全区社会稳定。
  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广泛深入开展了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四防四治”措施,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治安防控网络。强化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具有大兴安岭林区特点的社区管控、街面巡控、路口堵控、单位守控、农村联控为内容的五大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全面构建社区警务格局,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力度,依靠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全区城乡基层单位。坚持实行“双五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保证金、定期检查考核、定期汇报研究、综治委员述职报告、领导干部纪实、跟踪处理、一票否决制和兑现奖惩等10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区各级综治办认真按照“调整、加强、巩固、提高”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抓基层夯实基础,思想教育从基层基础抓起,硬件建设从基层基础着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办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组织、协调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积极为林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法各部门全面清理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转变服务作风,拓宽服务领域,明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和任务,把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大局做为政法工作的重点,采取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热线、送法上门、以案说法、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排忧解难。各“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主动上门服务。采取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等工作方式,为各类经济活动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打击、保护、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诈骗、走私贩毒、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及变相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及时侦破一批案件;检察机关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渎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方面的大案要案;审判机关加强对经济犯罪的审判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也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正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信心,扩大视野,不断加大政法工作的改革力度。审判机关着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完善以合议庭为基础的审判机构建设,健全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依法监督执法活动的力度;公安机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治安、户政、交通管理、消防、内保、边防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大了刑侦、派出所、交巡警体制和社区警务制度等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司法行政机关深化了律师、公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服务范围;国家安全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垂直领导、两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配套机制。各级政法部门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公开考录、干部试岗等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始终把政治强警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以“三学三看三树立”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端正思想作风、改善学风、转变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严肃生活作风。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法院系统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检察系统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公安系统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国家安全系统开展了“对党绝对忠诚”和“甘当无名英雄”教育活动。按照地委的部署,结合政法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以“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坚持适时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政法工作人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干警,进一步纯洁了政法队伍。广大政法干警普遍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加大业务训练工作强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动,强化了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更新知识层次,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专家型人才。深入开展“学创”活动,层层落实“包创”责任,拓展“学创”活动内涵,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涌现出一大批“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个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政法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精通业务,团结同志,廉政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先后进行了全区政法部门一把手和部分副职交流,进一步增强了政法各部门的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政法机关制度建设,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对政法干部录用,建立公平、公开的竞争择优用人机制,确保队伍的纯洁性,维护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各级党委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强化对政法部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把握政法工作整体运行态势,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体制,支持、监督和保障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加强了司法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强警的投入力度,提高政法部门运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装备和高科技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优待警,不断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政法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保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回顾40年的历程,令人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大兴安岭开发建设新的征程中,全区政法干警将满怀信心,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努力完成政法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地委、行署“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思路的顺利实施,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