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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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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断限:上限自1929年建治,下限止1985年。历史沿革则上溯有行政辖属的清朝光绪年间,远则涉及有人类活动时期。

二、志书的编写以“略古详今,立足当代’’为原则,着重记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史实,力求突出地方特点,为今后续修志书前有所稽。同时也把解放前辑成的县史资料,去伪存真地加以吸收,以达“鉴古知今”的目的。

三、本志系按社会事务分工,分门别类地设立篇、章、节、目,用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的竖写体式,记述不同历史时期各方面事物的发展变化,为求时类并举,详略兼顾的叙述历史发生过的事物,即用经纬结合,纵横互见的写法记述。

四、为力求文字精炼、篇幅简短,凡大事记与专志中兼而有之的内容,一般只存此略彼,非重复出现不可的内容,则采取有详有略的方法加以叙述。

五、历史的纪年,均按当时的通用称呼,同时另用括弧注明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历。文中年、月、日、年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六、本志各篇记载资料的多少,均取决于不同历史时期史实的繁简。但对史料虽经广征博采,或询访本地耆老,时人经闻,颇得“口碑”信证,仍有诸多遗漏难补,特别是伪满洲国时期的文档资料一无所存;1945年9月至1950年这段历史转折的岁月,重要文牒和政治、经济活动,几乎没有文字资料,致使志书难于达到史料完善的程度。

七、凡属地名,都按现有通用的统一名称,对流传较久的习惯称呼在括弧内作以加注。

八、有些史料(特别是生产方面)与数据的配合,宜于列表标明者,一般不另作文字说明或记述。

九、艺文史料因建治较晚,且乏作者,鲜有作品流传,只分类摘其近年文苑有代表性的作品简列于志。

十、人物志重点收录投身于民主革命,开创克东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推动历史前进的正面人物,兼列少数违背历史潮流倒行逆施的反面人物。对前者留名青史,传芳后世,以昭来人,对后者存罪于书,耻于人世,以遗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