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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置后属辖及变化

第二节 建置后属辖及变化


  民国18年(1929年)1月,二克山镇由克山县划出,成立克东设治局(因在克山县:之东,故名为克东),属地包括德都一带。同年2月省报中央令准,将克东设治局由二克山迁至德都,改称德都设治局,二克山复归克山县管辖。而地方士绅则感到在二克山设治仍有必要,乃公推代表,赴省陈述在二克山设治的条件和理由。省主席万福麟允许先修衙署,后议设治。至民国18年(1929年)11月22日黑龙江省政府正式下达第6343号训令,内称:“查克东、德都之间地面尚属宽广,现在德都设治已定势不能迂回克东,应否将克东另行设治以资救济,经提交政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议决准予没治。仍名为克东设治局,委桂联为设治员,以18年12月1日为该局成立日期”。克东再次设治后,民国19年(1930年)2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以第165号训令,确定克东的管辖范围,除二克山镇原有的农字14号井至77号井计140444垧土地外,另由拜泉县划入贞字五甲一至八井和夹荒8个井,土地19567垧;由克山县划拨政字段27个井,土地53125垧。全县共辖99个井(每井面积为36平方里,即36方地,每方地为45垧),土地面积为213138垧(不包括县城地基的29号井土地)。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侵占了东北地区,于民国21年(1932年)成立伪满洲国。伪满大同2年(1933年)撤销了克东设治局,组建了伪克东县公署,归黑龙江省所辖。伪康德元年(1934年)划归龙江省管辖。
  伪康德6年(1939年),成立北安省,克东从龙江省划出,隶属于北安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克东隶属于黑龙江剩1955年嫩江专员公署成立,克东则隶属嫩江专员公署。1960年4月,嫩江专员公署与齐齐哈尔市合并,克东为齐齐哈尔市辖县。1961年10月,嫩江地区与齐齐哈尔市分设,克东又重属嫩江地区所辖,1985年1月嫩江地区与齐齐哈尔市再度合并,克东复为齐齐哈尔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