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业 克东县境内东部及北部边缘地区,天然林木丛生(多柞桦乔木,杂以榛、苕灌木)。但是,自中华民国以来,多是有山不见树,有林不成材,处于原始自发状态。
日本统治东北时期,为了大量掠夺天然资源,虽对林业有所管理,但只砍伐不营造,许多宜林地造成一片秃山,大好天然林遭到摧残破坏,使林木逐年减少。除部分进山交通不艇的地区之外,几乎砍伐殆荆1945年日伪统治垮台后,党和政府加强了对林业生产的领导和管理。1950年开始,有专门管理机构,把林业生产纳入了重要日程。1952年以后又实行了全面的封山育林,使林木得以恢复。1957年先后建立了爱华、发展、东兴3个国营林场,把大面积多代萌生林管理起来,逐年抚育更新,到1985年已由建场初期以柞、桦、杨等次生林为主,变为以落叶松、椽子松等高价林为主。其立木蓄积量76.88万立方米,占全县立木总繁积量的84%。各乡、村林木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过去以护宅、护路林为主,现在是以农防林、用材林为主。1985年全县每个农户占有薪炭栋3亩,活林立木蓄积量达18.22万立方米,占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的16%。到1985年全县林地面积发展到58.2万亩,覆被率达20%。林木的发展,对于防风固土,涵养水源,调节小区气候,促进生态平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机构队伍
1950年在县农业科设林业股,配备4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县林业生产。1955年设立林业科,1956年改称林业总站。1958年林业总站归农业局管辖。1960年重设林业科。1970年前后一度合并到农业管理委员会,设林业组,1971年从农业管理委员会分出,设立林业管理站,1973年改称林业科。1984年1月改为林业局。局属单位8个林场2个苗圃,全系统共有职工924人,其中集体工人280人。
二、林木种类及面积
全县3个国营林场的人工林,以落叶松、樟子松为主,兼有小面积的黄菠萝、水曲柳等阔叶林,天然林以白杨、柞、桦林为主,伴生部分椴、榆树。乡、村和农牧场营造的林木,以落时松、小黑杨等树种为主,其余为樟子松、水曲柳等。薪炭林以灌木柳条为主。
国营林场的人二二林面积22.8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8.8%;天然林面积为10。3万亩,占31.2%。乡、村林种较多,其中农防林9.6万亩,占乡林地总面积的38.8%;薪炭林10.6万亩,占42.8%;护树林7877亩,占3.2%;用材林2.24万亩,占9%。经济林129亩,水保林10505亩,其它林4474亩,苗圃9605亩。县属国营农牧场林地中,农防林面积3142亩,占农牧场林地总面积的82.2%;薪炭林20亩,占0.5%;护村林68亩,占1.8%;水保林195亩,占4.9%;用材林56亩,占1.4%。到1985年全县全面完成了“三北”(指东北、西北、华北)防护林一期工程建设任务,达到了农田林网化,公路林荫化,村屯方城化,为改善本县境内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育苗
本县从1950年开始,就进行采种、育苗、栽培母树等项工作,为适应大规模造林的需要,1958年4月,在宝泉镇西部建立了国营第二苗圃。与此同时,各社队还采取了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办法,就地育苗,就地造林。1962年,爱华、发展、东兴3个国营林场也建立了苗圃,育林面积1070亩,育苗种类有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等。
为推进育苗工作的发展,满足全县造林的需要,各苗圃和林场,还采取了改良土壤,合理施肥、消毒、灭虫、科学管理和引进优良品种等一系列措施,使育苗量大幅度增加,解决了管理粗放、品种单一、成本高、产量低、质量差的问题。从1977年到1985年,全县育苗总面积达1.94万亩,生产各种苗木12000万株。
四、植树造林
克东设治后,于民国19年(1930年)4月21日,奉黑龙江省政府命令,由设治员召集农、工、商、警、学各界举行植树典礼。共植杨、榆树423棵,占用面积3.2亩。以后每年春季植树一次,并制定了城内各街植树管理条例和植树细则。
伪满洲国时期,从康德3年(1936年)开始,每年的谷雨为植树节,届时动员机关、团体和黎民百姓开展植树活动。但由于缺乏管理,虽然年年都造一点林,不久也就损失殆尽了。
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植树造林工作,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的林业生产方针,每年坚持群众性的造林活动。从1950年开始,每年参加造林的都在1万人次以上,造林面积在1500亩以上。从1950年到1980年的30年内,共造林40.5万亩。但是,由于植树造林重数量、轻质量,重造林、轻管护,因此栽的多,成活少。从1982年开始,为了改变造林不见林,有林不成材的现象,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到各乡村检查指导林业工作,并采取了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乡干部、村干部包地块的办法,层层落实了领导岗位责任制。同时全县统一规定了材种、树种的规格标准。为了提高造林质量,县、乡两级政府,每年都对林业技术员和林业承包户进行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此外,还因地制宜地实行了短期承包、长期承包和开发性承包等多
农田防护林
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并积极开展了林木病虫害的检疫和防治工作。在林木管理上县政府颁发了《林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的要求,各乡、镇都订立了护林公约,建立了林大队,主管林业的乡、镇长任大队长,公安派出所长和林业站长任副大队长。各村建立了护林中队,村负责人任护林中队长。据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专职护林员1109人。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制定了10项管护措施;即:(1)栽植后要复人工培育林查;(2)剪好枝,(8)扶正培土踩实;(4)浇足水;(5)起好垅;(6)挖好边沟,(7)林间种上小作物,(8)栽树修路相结合,(9)钉好标牌,(10)护林员要做到四有(有护林证,有袖标,有工具,有权对毁林者罚款)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搞好林、沙生产的积极性,使林业产有了较大的发展。造林成活率和保有率都在90%以上。从1982年到1985年被评为齐齐哈尔市的林业生产先进县,1985年被评为省的先进县。
人工培育林
人工培育落叶松
五、护林防火
森林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护林防火工作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杜绝山林火灾。1980年3月县革委曾颁发了《林木管理实施细则》和《护林防火》布告。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各乡镇建立了防火大队,各村建立了防火中队,配备了专职防林员。并把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定为春季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定为秋季防火期。防火期间,各级政府和林业单位,都把护林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为中心工作之人工培育落叶松一,由1名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或领导小组。通过各种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和发动群众,规定各项制度,划定防火责任区,健全防火责任制,家家订立防火公约,加强入山管理,严格控制火源、火险,各交通要道、渡口设护林防火检查站,林场增加嘹望哨。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层层开展大检查,全面开展护林防火工作。由于各项护林防火措施的落实,从1982年到1985年连续4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受到了省市的表彰和奖励。
六、林场苗圃
(一)林场
发展林场
1959年将原森林经营所改建成国营林场建场时有2名干部和12名工人。经营天然林18.6万多亩。仅有土房7间,现在发展到有住房34栋。泥土房1110平方米,砖瓦房1753平方米。有办公室、仓库、学校、机井房、木工厂、招待所、宿舍等。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县委又调拨60公顷土地作为人工林造林地。这个林场处丘陵地带,东南低,西北高,南北狭长,中部较宽。其土质为暗棕色壤土,水分充足,气温适宜。乔木以杨、柞、桦木为主,椴、榆等树夹杂其中;灌木主要以苕条、榛柴为主。2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林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建场时的1辆马车,已发展到汽车2台,链轨拖拉机3台,胶轮拖拉机1台,修路翻斗车1台,林地生产重耙1台,苗木生产作床机1台,播种机1台,冬伐生产的割灌机6台。基本解除了工入繁重的体力劳动,加速了林木资源的开发利用。到1985年林场总经营面积已发展到10112公顷,总蓄积最达28.57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7118万立方米,人工林11.45万立方林。树高平均为11.1米,胸径10.5厘米。平均每亩蓄积量2.93立方米。
东兴林场
1960年建场,当时有干部1名,工人4名,土房3间,土井1眼。全场地势丘陵起伏,漫坡漫岗,林带分布为东西窄,南北宽。土质为暗棕色壤土,水分充足,气候适宜,利于各种草木植物生存和生长。木本植物包括自然林中柞、桦、杨等材,还包括人工林的落叶松、樟子松等针叶树。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经营土地面积已达6750公顷,总蓄积量为21万立方米。现有职工140人,有汽车1台,胶轮拖拉机1台,链轨拖拉机2台,手扶拖拉机1台,马车3台。场内设有中、小学校、商店、卫生所、电影放映队。并于1976年建立了小木加工厂,负责小木加工。为了更好地发展林业生产,还在场外建立了东龙、兴龙、中兴、后山、宏大等5个林业站。
爱华林场
1957年建立,当时有干部2名,工人7名,土房2栋,7间单身职工宿舍,3间家属住宅。全场地势丘陵起伏,坡度陡缓不一,土质为暗棕壤土,水分充足,适宜各种植物的生长。杨、柞、桦木约占木本植物总数的80%,椴、槐、榆约占5%,苕条、榛柴等灌木类约15%。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在经营面积达9958公顷,总蓄积量为27.4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5万立方米,人工林12.4万立方米。平均树高为12.5米,直径19厘米,每亩蓄积员为4.39立方米。林业机械化生产发展也比较快,现有汽车1台,胶轮拖拉机1台,链轨拖拉机2台,手扶拖拉机1台,马车3台。现有干部28名,工人166名。场部设有学校、供销社、卫生所。还盖起二层楼俱乐部,购置了电影放映机,每周可放映3~4次。为了加强对林业的管理,在场外还设立了宝山、清洁、永平、红旗、大犁、后山等6个林业站。
(二)苗圃
第一苗圃
建于伪满康德8年(1941年)。当时有管理人员3名,技术工人1名,杂工1人,草房3间,总经营面积45亩。1947年县政府接管,建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30多年来,苗圃机构人员、设备和苗木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1985年,已有干部6名,工人33名。有砖瓦房8栋,一面青房2栋,土草房2栋,共计1500平方米。有胶轮拖拉机1台,手扶拖拉机1台,马车1台。总经营面积已达1385亩。每年产苗量在100万株以上。
第二苗圃
1958年4月克东县政府将原来马场旧址改建第二苗圃。土地面积为480亩,固定工人6名,役马3匹,胶轮车1台,房屋220平方米,当年即投入生产,育苗35亩,产苗4.7万余株。1985年,该场有住房14栋,砖瓦结构962平方米,土木建筑939平方米;干部4名,工人30名;手扶拖拉机1台,电锯1台,掘犁1台,电动机1台,役马6匹,马车2台,泵站1处。总经营面积为600亩,1963年和1964年营造的苗木现已成林,1985年其蓄积量已达272立方米。
林业现状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0000052(图表缺失)
注:此表数字建国至1981年末,土地面积来自县区划办。其他数字来自全县林业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