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管理
第三节 企业管理
一、机构设置
1950年,成立县企业公司,统一管理全县工业。1955年,撤销企业公司,成立工业科,1958年改称工业局,管理全县工业。1956年,在完成对个体手工业改造的同时,建立了县手工业联社,分管全县手工业。1961年,成立公社工业管理局,分管社队企业。从此,县工业局只管理地方国营工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被打烂,1968年成立了工交管理站革命委员会,统管全县的工业、交通。1972年,恢复县工业科、仍管国营工业。同时,成立第二工业科和第三工业科,分别管理集体工业t和社队工业。到1983年,上述管理机构分别改为县工业局、第二工业局和社队企业局。1984年,工业局合并到县经委,社队企业局改为乡镇企业局。1985年,县工业局又恢复单设。
二、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工厂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工厂生产和经营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由厂长负责决定处理,工厂党的组织起监督保证作用,做好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工作。1953年以后,国营企业成立了包括党、政、工、青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工厂管理委员会;手工业系统建立了企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会制度,推行了厂长负责制与民主化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企业的重大事项分别经管委会、理事会和社员代表会讨论’决定,由厂长付诸实施,监事会则起监督作用。1957年,开始实行了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企业的重大事项由党委(支部)讨论决定,由厂长负责贯彻执行。1960年以后,推行“鞍钢宪法”,贯彻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相结合)。“文化大革命”时期,“踢开党委闹革命”,大批“一长制”。由“造反派”群众组织和“革命委员会”行使一切管理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8年,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决定》(即“工业三十条”)发表,恢复了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行了简政放权,逐步推行了厂长负责制、选举制和任期制。1985年,全县已有15个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和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调整了企业内的机构设置,简化了中间层次,对厂长进行了民主选举,规定厂长任期为4年,副厂长任期2年,届时另行选举,工作干得好,群众拥护的可连选连任,但最多不超过两届。同时本着“全民所有,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原则,县对企业下放了10项权力,包括厂长有权组阁,选配“四梁八柱”,有权处理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工资奖金分配,福利待遇,对职工的奖励惩罚,留成资金使用,生产经营决策等。工厂党的组织负责做好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生产任务和各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经营管理
“文化大革命”以前,企业普遍有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这些规章制度被视为“关、卡、压”遭到批判,造成管理混乱,无章可循,严重破坏了生产秩序。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各项规章制度又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些已不适应。1984年以来,根话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了配套改革,以开放搞活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普遍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把生产指标,产品质量,技术要求,消耗定额等,从工厂、车间、班组进行层层承包,有些项目还承包到人。由过去单纯生产过程中的核算,改为全员地、全面地、全过程地核算,由过去的统一核算改为单独核算。同时,从实际出发,改革了工资奖励制度。对生产任务饱满、原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和超计件工资制,对亏损企业或亏损边缘企业推行浮动工资制,对工作艰苦的工种和技术性强的重要岗位,推行岗位工资制,在部分企业厂级干部中试行职务工资制。并坚持奖金、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改行政管理手段为经济管理手段,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弊端,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技术管理
一是各企业普遍建立了技术室,配备了副厂级干部任技术室主任,并配备了相应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攻关,促进工艺改革、设备改革和产品更新换代。
二是开展横向技术联合与技术协作。1985年,已有腐乳、印剧、电子设备、农机修造、农具、机械等厂家与省内8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其中腐乳厂与省微生物研究所联合研制的腐乳生产新工艺,获得省科技发明奖,为开辟腐乳新产品创造了条件。东风农具厂与齐市玛钢厂联合开发生产水暖件,改变了企业生产任务不足的局面。
三是进行技术引进。农机修造厂从齐市聘请3名工程技术人员,搞小型拖拉机取得成果,12马力手扶拖拉机被评为市级优质产品。电子设备厂从哈尔滨科技大学、船舶工程学院等单位引进技术联合开发电源逆变器增型、风力发电、数字式颗粒定量仪等3项新产品,使逆变器由1个型号增加到5个型号,扩大了使用和销售范围,打入了省内外许多地区。
四是进行技术改造。在县的扶持下,一些企业大力进行技术改造,“六五”期间E有腐乳、水泥、造纸、焰花、酿酒、酱菜、毛毡、制砖、机械和火山灰矿等10个企业,投资900多万元,更新改造了部分技术设备,使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水泥厂由改造前年产水泥12500吨增加到15000吨。焰花厂改造投资80万元,1985年实现产值190万元,比上年增加44%。
五是支持和鼓励技术发明创造,大胆起用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才,到1985年已有11名科技人才走上厂级领导岗位,并为部分学非所用的技术人员调整了对口专业,没有文凭但有专长和实际经验的4名技术工人被授予助理工程师职称,9人被授予技术员职称。对有技术发明创造的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质量管理
(一)在县标准计量局等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全县有64个工厂的76种主要产品执行或制定了产品质量标准。其中执行国标产品有5种,部标产品16种,企标产品55种。同时还有腐乳厂、制药厂等17个企业制定了36种产品的工艺标准。使企业产品按标准化进行生产。
(二)各主要工厂普遍设立了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制定了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980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有厂长、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员和监督检查人员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共培训技术质检人员122人。到1983年,已有合格的检验员24人,质量检查员78人。
(三)对工业品定期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1980年以来,县经委组织有关部门,每年最少进行两次全县性的工业产品质量大检查。同时还不定期对主要企业和名优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帮助,限期解决。各企业还规定自检制度和产品质量分析会制度。
(四)各企业普遍把产品质量列为经济承包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产品质量实行层层承包;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承包单位或个人负责经济损失,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罚款;,使产品质量和职工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
六、文明化建设
1983年以来,各工业企业普遍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职工学习制度。先后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为中心内容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以遵纪守法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和创建文明工厂、文明车间、文明仓库、文明班组的竞赛活动。并结合搞爱国卫生运动,发动职工清除污物、平整庭院、整修道路、栽树种花、美化环境,使厂容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1985年、有腐乳、制药、印刷、电子设备、制砖、农机修造、木器厂等企业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其中腐乳厂、农机修造厂进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