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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通管理

第二节 交通管理


  一、机构设置
  1948年在县民政科设公路管理股。1956年,成立县交通科,1958年改称交通局。在“文化大革命”中的1969年成立工交管理站革命委员会,统管工业、交通、邮电、电业、基建、农机等7个系统。1970年改称为县工交科,1973年改称县工交委员会。1974年恢复县交通科。1984年又改称为交通局。1985年全局共有干部40人。下属单位有运输公司(国营)、第二运输公司(集体)、搬运公司(集体)、养路段等单位。
  二、经营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交通运输系统从上到下以行政手段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任务指标层层下达,盈亏统一计算。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同样端“铁饭碗”。因此,职工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企业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不高,部分单位连年亏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自1984年以来,在经营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根据各公司、站、段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把任务指标、服务质量、工作和技术要求、燃料及原材料消耗等,层层分解,从公司i到各站、厂、段、车间、班组一包到底。客货运输和一些单项任务则承包到机车和个人。把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与完成任务多少,服务质量好坏,经济效益高低紧密联‘系在一起。有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如保养厂等单位);有的实行收入包干或利润包干,工资浮动(如服务系统);有的实行利润承包,超利分成(如客运等)。打破了多年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弊端,较好地贯彻了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多收多得的原则,大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同步增长。
  三、交通监理
  1979年设立县交通监理站,以后又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宝泉、千丰、玉岗等地建立了3个分站,担负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指挥交通,宣传安全,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路政管理等项任务。为加强城镇交通管理,1984年以来,在县城交通要道先后设立了4处交通指挥岗楼,增设了交通警察部队,并采取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路检路查活动,培养和训练司乘人员,举办交通安全竞赛等。仅1985年就检查处理了交通违章230多起,使交通管理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1985年被省认定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