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队伍
第三节 建筑队伍
一、机构设置
1958年,县成立了建设局,下设人秘、计财、规划、房产4个股。1963年,建设局改为房地产管理科;1972年,又改为基本建设科,1979年改为基本建设委员会,下设人秘、基建、综合业务3个股,1981年9月增设农村建设股;1984年,改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有城镇建设管理处、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管理处等。
二、建筑工程队伍
解放前,克东县没有专业建筑施工组织,只有少数私人把头组织的临时性的小型包工队。施工全靠手工操作,施工能力很低,只承建和维修简易砖瓦平房和土草房。民用建筑比较简单,主要是泥水活,一般多数请帮工,只有少部分包给私人把头。解放后的1946年,县民政科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社会上闲散的木瓦工,组建了木瓦工委员会,共有木工、瓦工和力工110多人,承揽小型建筑和房屋维修。1949年,以木瓦工委员会为基础,建立了克东县建筑工程公司,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城镇建设唯一的一支专业队伍。1952年,发展到180多人,1957年发展到210多人,技术力量增强了,添置了一些中、小型建筑设备。1959年由建筑平房发展到能承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五层以下楼房。1985年,全公司共有固定职工295人,其中各种技术工人占74%。施工的主要工具设备有震捣器、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磨石机、电动锯等20多台(件),载重汽车3台。年平均完成工程量9000多平方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基本建设事业的需要,县乡镇企业局于1981年组织了克东县建筑联营公司,1985年全员达到718人(包括部分临时工),有中、小型建筑设备20多台(件),主要承建平房和小型楼房,年完成工程量9000平方米。此外,克东镇人民政府予1976年成立镇属建筑工程队,全员200多人(包括部分临时工),主要承包平房和小型楼房,年完成工程量1000多平方米。农村乡镇也陆续建立了亦工亦农的建筑队伍,主要承建本乡镇的公用和民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