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食 克东县土地肥沃,盛产大豆、小麦、谷子、玉米等粮食和薯类。民国初期农民生产粮食有余的,多到集市自由交易。民国19年(1930年)实行“卖粮归店”。日伪时期,实行了粮谷管理法,县城内设有粮栈组合,开办统一的粮食交易市场,在农村强征“粮谷出荷”,向农民掠夺粮食。新中国成立以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粮食管理,贯彻实行了国家粮油统购统销政策,稳定了粮食市场,保障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从1985年起,改革了多年来农副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实行了计划定购和市场收购,放开经营,市场调节的办法,允许农民在市场进行粮食交易,活跃了市场
一、私人粮行
民国初期,县境内没有经营管理粮食的机构,地产粮食多在本县就地自由交易。卖粮农民经常受投机粮商的巧取豪夺。民国19年(1930年),经农会会长车福录和商界张荩臣等人呈请县设治局准允,改自由交易为“卖粮归店”。即指定县城内的东兴车店、万发车店等7家车店为买卖粮食的固定场所,统一使用烙印的官斗,并颁布了《卖粮归店条例》。规定凡在交易中,执斗人或买主苛扣盘剥、敲诈勒索、营私舞弊等行为,都要受到处罚。
伪满洲国初期,县城共有私人粮行15家,但多数规模不大,最多的只有5000元(伪币)资本,少者仅有百余元。伪康德6年(1939年)7月,日伪统治者为了垄断粮食市场,成立了官办的粮谷交易市场同时设立了日满、三泰、康德3家官办的粮栈组合,农民进城卖粮都得到粮谷交易市场办理买卖手续,验质定级,然后分拨到各粮栈过秤、卸车、结帐,使粮食交易成为日伪统治者独家经营。
伪康德3年(1936年)克东县粮行情况表
二、机构设置
1946年克东县的粮食交易,归黑龙江省贸易管理局克山龙西分局管理。在县城设有克东县粮食转运站,同年改为第二粮栈。1948年成立克东县贸易局,下设粮食公司等4个公司。粮食公司下辖第一、二两个粮栈。1953年粮食公司归属县政府的粮食科。1954年改称粮食局(政企合一)。1967年称粮食革命委员会,1969年改称粮食管理站,1973年恢复粮食科。1984年粮食科改为粮食局,将下设的储运、工业、供应、服务等公司撤销。在局内设职能股,对基层实行宏观控制,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发挥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1985年粮食局又进一步改革,局内设人事监察、科教、保卫、秘书、综合、农管、储运、计调、财会、审计、价检、工业、企业等13个股。
三、粮油统购统销
(一)全县粮油统购统销情况
从1953年1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政策,即:1、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2、对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应;3、实行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4、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管理粮食。以上4项政策,统称为粮食统购统销。
本县自1953年末开始执行这一政策,首次完成征购粮任务3.9万吨。1954年完成征购粮任务3.6万吨。
1955年国家发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按着这两个《办法》在全县农村实行粮食“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到户,正常年景三年不变。
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根据区乡建制的变化,把原来以户为单位的“三定"任务改为按社计算。
1957年10月国家发布了《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对于粮食的分配,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合理负担,不购过头粮,以丰补歉,保证国家正常的粮食收入,严格控制粮食的销售。
1958年至1960年,全国三年“大跃进”时期,在粮食征购工作上执行了“高估产、高指标、高征购”的政策,征购入库粮食虽连年增加,但返销的粮食也一年多于一年,造成既购又销、劳民伤财,直至1963年才得到纠正。
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到1957年,粮食、油料的价格,曾作了一些有升有降的调整;1958年到1960年对价格偏低的粮食又有上调,自1960年起对生产队交售粮食超过人均定购数量的部分,实行加价奖励,1961年粮食统购价又提高了24.6%。
60年代初,由于1958年以来,实行过“左”的“三高"政策,加之连年灾歉,粮食形势逆转。中共克东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城乡大力宣传“瞻前顾后,以丰补歉,细水长流,留有余地"及“低标准,瓜菜代”,农村实行了粮菜混吃、干稀调剂的办法,度过了粮食紧张的岁月。
1965年实行征购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对生产队交售粮食平均超过一定数量的部分,实行12%加价奖励,1966年提高粮食统购价17%,取消了加价奖励;1972年收购油料也实行超购与粮食同等加价。
1975年起,征购一定三年改为一定五年。征购基数不变,超产部分适当按比例超购,超购部分的价格高于统购价格。对超购粮食、大豆、小油料以基本核算单位计算,加价幅度为实际交售量平均价的50%。
从1979年5月1日起,在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的同时,将超购加价幅度增加到50%,并且对粮食征购基数进行了调整,全县征购基数由3.3万吨调到2.2万吨。
1984年至1985年,改革了粮食收购政策,实行了粮食合同定购。每年春季将“合同定购券”发到农民手里,秋天兑现合同。完成定购任务后,允许农民在市场上进行粮食交易。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又活跃了粮食市场
附:1.历年粮食供应、征购表
2.历年粮油销售情况表
克东县历年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历年粮油销售情况表
单位:吨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城镇基本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也减少了浪费,压缩了不合理的销量,控制了粮食市场,保证了供应;在农村遇有灾歉,对口粮、饲料、种子实行定销、返销或借销粮,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的急需。
(二)粮油价格形态和农村粮食购销形式
1.粮油价格形态。我县的粮油价格形态主要有4种:即统购价格、统销价格、调拨价格、议价价格。以上4种价格均按上级规定,以中等牌价标准为依据,以质论价。
2.粮食收购形式。(1)征购(即公粮):是农村社队、国营农场向国家交纳的农业税;(2)收购:农村社队、国营农场等,通过买卖方式向国家交售的粮食;(3)超购:完成征购基数任务后仍有余粮的生产队,再适当超购一部分,实行加价奖励或工业品换购;(4)零散收购:收购对没有交售任务的单位生产的粮食以及市场管理部门没收的非法经营的粮食;(5)议购:在征购和超购计划以外,由粮食部门通过议价收购,用于城市熟食业议销的需要。
3.粮食统销形式。(1)统销:供应统销人口的口粮,供应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用的种子,供应统销饲料;(2)借销:把一部分粮食作价借给暂时缺粮的非统销对象的生产队,在新粮下来时归还国家;(3)议销:在统销之外将议价收购的粮食按议价出售;(4)其它粮食供应:主要有民工口粮补助供应、奖售粮的供应等。
4.周转和兑换形式。(1)周转:指社员个人由于经济困难,需要把自用的粮食暂时出售给国家一部分,过一定时间再买回去;参加国家水利、基建工程和县办、社办企业的社员,离家上学的住宿学生等需要将口粮卖给粮食部门,到劳动和上学的地方再买回均按周转粮办理。(2)兑换:国家同生产队、社员之间以及国家机关、团体等由于品种调剂上的需要而相互进行的粮食交换。
附:粮食价格表
1971年10月粮食统购价格表
单位:市斤、元
注:收购时执行标准水分,根据水分多少增减价。
1979年8月1日粮食统购价格提高后情况表
单位:市斤、元
注:水分每高于标准1%扣减数量1%;每低于标准1%,增价1%,不足1%的不计算。
杂质除水稻外,每低于或高于标准0.5%增减价0.75%(包括整理后量的损失和整理费用);低于或高于标准不足0.5%的不计算增减价。
四、粮食储存保管与调运
新中国成立前,全县没有一栋成型的仓库,大部分是大围堆和穴囤办法储粮,经常遭受雪浸、雨淋,保管条件很差。
新中国成立初期,接收的粮食多是露天保管。由于仓库少,资材不足,制度不健全,保管人员技术水平低,霉变损失粮食的现象曾不断发生。
50年代学仿外地科学保粮经验,开始使用小地上衡(0.5~1吨)过重,对库存粮食由围堆转入了穴囤,建起了砖瓦结构的仓库,检温完全利用铁探子,改用木拌子垫囤底,保管条件有所改进。保粮方法采取了冬季分层冷冻,清霜除杂,春季晾晒,夏季防热避湿,有效地降低了粮食水分,达到安全保管。
60年代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开展“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建立了三级检查制度和“三层四面十二点’,(上中下三层,东西南北四面,三层乘四面等于十二个检查温度的数据点)的检查方法。仓库、堆底普遍垫底、通风。改地上衡为地下衡(即万斤秤),建了中、小型标准仓库,作业使上了输送机,大库修建了烘干塔,沿线库修建高站台,提高了科学保管水平。
70年代广泛开展了科学保粮项目,采取低温、通风和降水方法,坚持“四无”粮仓活动。新建了铁路备载的土圆仓、14栋小型标准仓库和376个土圆仓,安装了15吨地下衡4台,对重点货位实行了电阻检温,提高了工效,保证了粮食的安全。
根据党中央提出“藏粮于民”、“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采取丰年多储,歉年少储(或不储)、逐年增多的方法,自1965年开始储备粮,到1985年底全县储备粮食总数达4700万斤。
80年代,全县4个粮库都使用大型(30吨)地下衡,粮仓机械化基本配套。
本县是粮油调出的县份,但属于城市非沿线,大部分粮食都集中在15公里外的各库点。县外均靠铁路调出为主,县内主要靠汽车集运,每年铁路调出粮油平均量为1.5万吨。
(一)宝泉粮库
宝泉粮库设在宝泉镇,地处铁路沿线。它的前身是黑龙江省贸易管理局克山龙西分局,克东转运栈(即克东县粮食机构的前身),1946年建栈时职工23人。1949年改称为宝.泉第一粮栈,职工45人,场地47400平方米,不足时租用铁路的货场接收计量工具都是0.5吨或1吨的台秤,每天收粮三、四百吨。1950年实行双车过秤,加快了过秤速度,缩短了接收时间。同年修建砖瓦结构的标准库5栋,能容纳4000吨粮食,场地扩大现8.5万平方米。
1954年粮栈改称为宝泉粮库。1956年铺设铁路专用线600米。1960年粮食征购和外.调任务增加,修建了4000平方米水泥晒台。1968年修建两栋800平方米的简易仓库和1栋300平方米的食盐库,场地扩大到19.4万平方米,并修建了装车高站台。从1970年至1979年共建土圆仓130个,水泥晒台已达到25625平方米,砖瓦结构仓库9栋,地中衡2台,国投和自制输送机23台(件)。
宝泉粮库担负县内北部公社的粮食送交和全县粮油的外调任务,是沿线中转库。每年实际接收入库量1.5万吨,年经营量可达1.2亿斤。全库共有职工165人。1980年曾被评为嫩江地区粮食系统红旗单位。1985年又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制,实行了“自理性亏损定额补贴,非自理性亏损核实补贴”,工商关系实行了以库代厂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改变粮库面貌,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二)克东粮库
其前身是克东第二粮栈(地址在日伪粮栈组合院内),建于1947年,场地4万平方米,院内仅有7间草房做为临时办公室,职工15人,主要承担县城南部分地区农民送交的粮食接收任务。当时没有仓库,接收的粮食都露天堆放或坐囤保管。1954年随着业务量的增加,改为克东粮库,场地扩大到10万平方米。1956年建简易仓库20间。1958年计量工具的台秤改为地衡式的万斤秤。1959年建1栋一型2000平方米峨标准仓库,容粮3000吨。1960年到1961年又修建了烘干塔。1963年修建了1500平方米的仓库。同年取消了万斤秤,安装了15吨的地中衡,场地扩大到12万平方米。1965年场地向南北延伸,扩大到15万平方米。1967年又新建标准库5栋,修水泥晒台5000平方米。到1979年全库已有土圆仓125个,水泥晒台18,643平方米,输送机22台(件),标准仓库12栋,场地24万平方米,经营量2.32亿斤。全库共有职工250人。1981年被评为地区和县的“四无”粮库,并被定为全省非沿线的加工保管中库。1984年进行了经营方式的改革,将制米厂并入克东粮库,改称第一粮库;将面粉厂改称第二粮库(收小麦);将制油厂改称第三粮库(收油料粮)。把过去的工商间调拨加工,改为由原料采购、成品加工、产品销售到原料、成品储存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减少了流转环节,克服了重复搬运和商品损克东县志耗,节约了费用。到1985年,粮库经营每万斤费用比1984年降低8.6%。
(三)千丰粮库
担负接收千丰公社和爱国公社部分大队送交的粮食。占用场地2万平方米,职工23人。年接收量8000吨左右,接收的粮食都是露天堆放或坐囤保管,入库结束后及时运往宝泉,不做长期保管。1967年新建石头结构的四型仓库4栋、三型仓库7栋,共容量6,000吨。随着粮食流转经营量不断扩大,1970年在场内修建水泥晒台5000平方米,土圆仓55个,场地扩大到12万平方米。年经营量达7344万斤,全库职工增加到65人。从1971年到1974年连续被评为“四无”粮库,从1981年至1985年底已成为非沿线的中库。
(四)昌盛粮库
设在昌盛乡所在地,前身是接收点,每年秋营、春撤。1969年建库时,当年修建砖瓦结构标准库5栋,容粮4500吨,场地6万平方米。每年接收入库粮食8000吨左右。现有水泥晒台7500平方米,土圆仓66个,年经营量达7415万斤。建库后,连续15年被评为县的“四无”粮库。
克东县粮油企业仓容、机械及输运工具统计表
1985年底
五、粮油加工
解放初,克东县粮油加工仅有几处私人作坊。解放后地方国营企业公司建立了油米车间,1950年移交给粮食部门。经过几年的机械技术改造,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粮油加工体系。
目前,全县已有米、油、粉3个加工厂,还有两个粮食食品加工厂,担负着城镇居民、工商行业用粮油及代加工任务。
(一)制米厂
原是地方国营企业公司油米车间,厂址在伪满时私人开设的古香久烧锅(俗称西烧锅)院内。于1966年扩建后搬迁到克东粮库院内,并新建了砖瓦结构的厂房。生产设备:原有3台中筒式制米机、两台砻谷机,后增设中筒碾米机两台、砻谷机3台、93型榨油机3台(榨玉米脐油)、炒镪两台,玉米提脐榨油,年产量50吨,产品达7000吨。
1985年有职工78人,每年可为国家上缴利润5.4万元。1984年合并到克东第一粮库。
(二)制油厂
原为企业公司制油车间,1968年在原有23眼人力榨机的基础上,改装成90型液压机55台,增设炒锅8台,厂房扩建到2808平方米(117间)。1985年有职工104人。日产量处理原粮可达45吨,每年可为国家加工各种油脂510吨,还可为乡、村代加工大豆3000吨左右,年上缴利润5万元。这个厂1976年曾被评为全国优质高产先进单位,出席国家召开的奖模大会并受到奖励。1984年改称克东第三粮库,实行原料、采购、成品加工、商品销售到原料、成品储存一条龙的经营方式。
(三)制粉厂
建于1968年,在原有磨楼的基础上装设了现代生产设备,日产处理小麦68吨。不仅保证了本县的市场供应,还支援兄弟县部分面粉,每年还为农村加工小麦2000吨。1984年改称克东第二粮库。
六、粮油工业企业管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粮油工业企业生产无计划,消耗无定额,成本高,利润少。50年代:由于大搞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提高了产量,降低了成本,企业管理初步达到规范。60年代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刚刚形成的企业管理制度受到了破坏,造成生产秩序混乱,产品质量下降,生产计划遭到破坏,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厂都遵循党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制订了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维修保养制、质量检查制、安全生产制、检斤计量制、考勤制、财务监督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制等企业管理制度,使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技术设备不断更新,经济效益不断增加。
克东县历年粮食经营主要指标
粮油工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七、粮油供应及议价管理
(一)粮油供应
粮油供应是整个粮食工作的重要部分。克东县于1962年建立了粮食供应管理站,经管粮油供应事宜,并在克东镇和宝泉镇先后建立5个粮店,分区负责供应城镇居民、集体单位和各人民公社吃商品粮户的粮油。供应办法按规定以人定量,分为轻体力、重体力、特重体力劳动和机关团体及其它脑力劳动、一般市民和不满周岁儿童6个类别。每类又各有几个不同供应标准,其中特重体力劳动最高标准为53市斤,市民最低为27市斤,少年儿童10周岁以下者按不同年龄计算,其中10周岁为26市斤,不满10周岁者7市斤。供应户凭证(票)购买。对定量供应的粮食,实行节约归己,存粮自愿,取粮自出,品种兑现。供应品种,粗粮不限,面粉每人每月10斤左右,豆油4两,逢年过节适当增加。1984年至1985年供应品种有了新的变化,面粉不限,大米每人每月1斤,年节增加1斤,粗粮限量供应。
(二)议价管理
1979年开始实行粮油议购议销业务,几年来活跃了粮食市场,增加了粮食来源,调剂了余缺,充实了库存,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据统计1981年收购议价粮3803吨,议价食油137吨,总经营量6970吨,全年利润151900元。1983年收购粮3953吨,销售议价成品粮4887吨,食用油202吨,实现利润461800元。1984年随着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的改革,又进一步扩大了粮油议价购销经营。农村粮食管理所也开展了粮油议价购销业务,疏通了粮油多渠道流通,为逐步全面开放粮油市场积累了经验。到1985年议价粮油购销经营量已达21845吨,净盈利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