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校体育
第三节 学校体育
在日伪统治时期,学校推行建国体操,每年在学校召开一次陆上竞技会。在文光、旭日校开展了篮球、乒乓球、网球等项活动,体育课主要是以游戏为主。
解放战争时期,各校因经济困难,器材和人才奇缺,体育课多以队列、游戏为主,克东镇内4所小学只有1名体育教师流动上课。
新中国建立后,学校体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51年秋,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各校普遍开展了田径、篮球、排球等活动项目。1952年,克东初级中学有了专职体育教师,开始了正常的体育课教学。1954年5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的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克东初中学生人人参加锻炼和测验,各班级之间开展竞赛,争当劳卫制合格班。经严格测试大多数人通过了劳卫制一级,不少人达到了劳卫制二级合格标准(具体数字无从查考)。50年代和160年代初期,中学生在县内参加社会组的各项比赛,一中(克东初中于1958年改为县一中)田径队年年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男子篮球队在1954年县运动会篮球比赛中获冠军。1958年全县专职体育教师增至21人,各公社中心小学和中学都有了专、兼职体育教师,增添了大批体育器材,体育课教学增加了体操、球类、田径、冰上等教学内容。
每年春季各校都召开一次田径运动会,选拔代表队参加县运动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增加了射击、刺杀、投弹等国防体育活动,曾一度将体育课改成军体课。
1971年开始,一中、二中、三中、实验小学、二孝三小等学校,分别组织了乒乓球、篮球、排球、速滑、田径等业余训练队,坚持经常训练,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大中专体育专业的毕业生不断地分配到克东县,体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师资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到1985年,体育教师达到62人。
1978年,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下达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使全县各校的体育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提高,落实了两课、两操、一活动的制度(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做眼保健操、广播操,每天一节体育活动)。同时推行了体育锻炼标准,但由于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体育的倾向,达标人数甚少。据1982年统计,中学生达标人数为2627人,达标率为19%;小学生达标人数为2615人,达标率为5%。1985年中小学达标人数共有6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