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才培养
第五节 人才培养
一、体育专业人才和运动员
体育专业人才和运动员的培养主要途径是:1.在中小学注意培养。建国以来,先后升入中专体育专业的26人,升入大专体育系(科)的6人,毕业后绝大多数从事体育工作。
2.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发现人才,注意培养提高,及时向高一级运动队输送。从50年代到现在,为嫩江地区输送少数民族田径运动员6名,男排运动员3名,少年女排运动员2名,少年男篮运动员2名,成年男篮运动员4名,乒乓球运动员1名,足球运动员3名。为省代表队输送田径运动员1名,女排运动员4名,男篮运动员1名(后选调到中国青年队)。总计为省地输送27人。
3.业余体校。1958年7月成立克东县业余体校,开展田径、举重、射击、速滑等项目。1959年5月解散。1971年成立了青少年业余体校,设乒乓球1个班,有专职教练1人,运动员15人。1980年招排球、速滑2个班,有教练2人,运动员40人。他们是各项体育活动的骨干,有的被输送到省市体校深造,1984年输送3名,1985年输送1名。
二、裁判员
经过工作实践锻炼和自学,有些同志已经成长为国家等级裁判员,县体委及时审批或上报,使其为克东县体育工作做出更大贡献。1963年县体委审批了16人为国家三级裁判员,其中篮球4人,排球5人,乒乓球4人,足球3人。1960年省体委批准1人为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员。1981年嫩江地区体委批准了3人为国家二级篮球裁判员,1人为国家二级排球裁判员,1人为国家二级速滑裁判员。到1985年,全县共有等级裁判员88名(其中二级8名,三级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