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国前人民生活概况
第六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建国前人民生活概况
克东于民国18年(1929年)设治,当时中国正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广大劳动人民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酷剥削和压榨下,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克东县人民,由于连年遭受天灾匪患,更是挣扎在死亡线上。民国19年(1930年)《关予东大岗请示减免19年前地租捐》的档案中记载了当时人民生活的苦难情形:
“自民国六、七年间,通北毒水(现称克山病)发现,暴死人口,遽于一、二年间,少妇幼女逃亡殆荆又加幼童骨节高起(即大骨节病),身小如猿,行走似鸭,人民莫不痛泪伤心。富足之户弃业远逃,以待水毒消解。不意水患未息,胡匪继起,焚杀绑掠,肆无忌惮,惨痛已极,以致农户相率逃避。民国13年匪势渐息,但18井之户,只剩六、七井。有口可查,尚不足一井之多,余皆逃亡。房垣被匪焚毁,牛马被匪抢净,耕种无力,所井之地,均成荒厂。民国14年,官家为防匪患,令民户归屯并堡,只得重盖房屋,穿井垒院,购置枪炮,买办牛马,重垦荒地,种种事项,均求贷告成。民国15年雨水连绵,秋霜早降,有棵无粒。十六、七年间,遍降冰雹,秋成无粒,连年歉收。民国18年,雨水过度,约有二、三成年景。民国19年收稍佳,无奈地中人工等项甚重。钱毛物贵,年年入不敷出,债台层叠,情实难堪。天灾匪患,十室九空,衣食难顾,哀鸿嗷嗷,流离失所,微有一线生计,亦不能匍匐来县恳请豁免租捐"。另据民国19年(1930年)《农业调查表》和民国20年(1931年)《全县职业分配情况》两份资料记载,“县内人民衣服俭朴,食谷豆蔬菜,住土木草房,能识字者只有4049人,全境尚无一定娱乐场所,元旦新节,循照习惯,作短期自由集合,化妆游行歌唱(即东北大秧歌)而已。”但是,与广大劳动人民形成鲜明对照的地主老财的生活,则另是一番景象。如靠抢劫起家的千丰区太平川村(现爱国乡永生村)大地主于子元,家有100多间房子,2000多垧耕地,在外边设有5处窝堡和1处街基,其中自己经营近千垧地,每年雇长工40多人,短工百余人,其余1000多垧地以“四六”出租(即佃户收入一石粮,交租四斗),残酷剥削农民。同时规定,凡租种他家耕地的佃户必须有枪支,负责保护他家财产的安全,远近十里八村大都是他家的佃户,每年收入粮食几千石,用穷人的血汗,养活他一家80多口人,骄奢淫逸,鱼肉乡民,成了当地的土皇上。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三省,随着建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克东人民便开始了长达14年之久的亡国奴生活。日伪为了巩固其政权,采取归屯并村的反动政策,把边区居民赶到内地,把山区居民赶到平原,任意烧房毁屋,使不少人无家可归,颠沛流离。日寇为了修筑军事设施,强行摊派劳工,少者半年一年,多者二年三年,艰苦劳役,地狱生活,使许多人身患重病,失去劳动能力。有些参与秘密工程建设的劳工在竣工后,便集体惨遭屠杀。玉岗村任朝品屯(今新农乡民生村二组)王振生一家13口人3个劳力,一年内全摊派去充劳工,先去两个,到秋后又摊上1个,只好借钱雇人顶替,全家10多口人,要死不忍,要活不能,苦熬度日。日本侵略者,为维持“圣战”,对中国民众敲骨吸髓。在经济上对粮米、棉布、食油,煤油、火柴等日用品实行配给制,穷苦百姓没有棉布做衣裳,只好以更生布、麻袋片遮身,没有煤油点灯,只好以松明照亮;对粮食实行“粮谷出荷",每年秋季,庄稼上场以后,日伪当局就派来由村公所、协和会、警察特务组成的出荷班,到各村屯坐镇催粮,限期缴纳,谁不按期完成,则加以“反满抗日"罪名,严刑烤打,不少人惨死于毒刑之下。稻子、小麦一律征作军粮,谁家偶尔吃上一顿大米、白面,被特务发现,就要以“经济犯”治罪。随着日伪经济的凋敝,“出荷”品种也越来越多,由粮谷而至肥猪、猪鬃、马尾、禽蛋、土豆之类,无不强行摊派,限期完成。再加其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逼得黎民百姓倾家荡产,走死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