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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动人物

第二节 反动人物



  乔文斌
  化名李春余、张发,吉林省德惠县人,1903年生。后迁克东县玉岗乡公司村(现玉岗乡前进村)。伪满洲国时期任屯长多年,效忠日寇,依仗日伪势力欺压群众,勒索民财,无恶不作,土改时定为恶霸大地主。
  1945年旧历8月24日,北安红军司令部为维持社会治安,派中士朱振山等7名同志到乔文斌家收缴枪支,他不但拒缴,还命其弟乔文汉和恶霸地主苏佐臣等向我军开枪射击。2名同志当即中弹牺牲,其余5名同志子弹打光后被捉住,乔文斌亲手用扎枪一一杀害。后来,乔文斌畏罪潜逃外地,改名换姓,匿居多年。1959年窜到内蒙科左中旗国营砖厂当临时工,并与当地保康公社胜利屯一个妇女结婚。1965年6月,乔犯发觉公安机关对他怀疑,遂又外逃。因途中路费丢失,在6月13日夜偷返家中,企图筹资再逃,被继子李顺义阻止,他即手持铁锹、掌锤等凶器向李头部猛击(后经医治痊愈),当即被群众发觉,报公安机关捕获归案。1966年9月17日经克东县人民法院判处反革命杀人罪处以死刑。

  周振东
  绰号周大跑卵子,吉林省怀德县人,1903年生,1913年到克东县第四区大路村(现千丰乡长胜村)务农。日伪统治时充当伪屯长,给日本帝国主义当忠实走狗,直到1945年祖国光复。土改时定为恶霸地主。
  周振东,在担任伪屯长期间,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强奸、霸占妇女18名,因奸情被害致死者就有4人。伪满洲国康德8年(1941年)李春苓之妻被奸污后怀孕,因此夫妻争吵,李妻急火攻心,产后食冰,大人小孩一并死去。此后他又强奸了李的17岁的女儿,李惧周之淫威,敢怒而不敢言,积郁成疾,不久病死,落得家败人亡。伪满洲国康德11年(1944年),强奸王德发的17岁和14岁的两个姑娘,致使14岁的姑娘怀孕,王无奈将女送往讷河,返回时过河趟水,寒火交攻得病而死。周振东效忠日伪不顾穷人死活,无恶不作。他亲自抓去的劳工就死了8人。伪满洲国康德6年(1939年)滕大个子(名不详)被抓去鹤岗背煤死于非命,伪康德8年(1941年),王立修被抓去孙吴,因冬天衣单逃回时,冻死在途中,其妻子被周奸污,并强迫嫁给周振东弟弟周振山。周振东还勒索民财,强取豪夺,用搜刮来的钱买地40多垧,盖青砖房5间。土改后周振东继续与人民为敌,拉拢地富及落后群众30多人磕大帮头,企图反把暴动,杀害干部。这个作恶多端,血债累累的大恶霸,终于在1951年镇反运动中被人民政府处决。

  胡延年
  别名胡诚,绰号胡大马棒、胡打爹,辽宁省昌图县人,1899年生。1913年随父迁克东县第六区五马架村(今玉岗乡复兴村)。17岁高小毕业,学商4年,1921年又弃商务农。“九·一八”事变后投靠日寇,在克东、绥棱当伪警察,历任警士,派出所长,警察署司法主任、警务科司法股长、警察署长、讨伐队长、警务厅警防主任兼讨伐大队长等职。祖国光复后,他摇身一变,为绥棱县上集维持会副委员长。而后又到北安,追随1日军官刘福生,充任中校团长,组织反动武装,企图与我军对抗。后被我军察觉,将刘扭押,胡见势不妙,畏罪潜逃到昌图隐匿。
  胡延年,在任伪警察期间,手持马棒,横行市井,欺压群众,残害无辜。伪满洲目康德5年(1938年)在街上巡防时,毒打郎素云之父,伤重致死。他背叛祖国,效忠日寇,屠杀许多爱国志士。伪满洲国康德7年(1940年)与抗联团长冷绍生部作战,打死打伤抗联战士5名;伪满洲国康德9年(1942年)2月,在北安毛兰顶山“围剿”抗联对抓住抗联战士1名,胡竟以惨无人道的手段,活挖人心;同年10月再次到毛兰顶山“讨伐”时,围击抗联官兵百余名,除10余名脱险外,余者皆被残杀。胡因此受到伪警务厅嘉奖,得奖章1枚,战刀1把,奖金等物甚多,并获“万年警察”称号。伪康德11年(1944年)在绥棱当警察署长时,与庆安警务科长合谋,捕捉抗联干部于天放、孙国栋等人。胡延年为伪警10余年,罪恶滔天,血债累累,人民恨之入骨,终于在1951年镇反运动中被人民政府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