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业第一节 林业生产 一、采伐
虎林县采伐木材历史悠久。早在清雍正年间,随着放山人不断来县,就近砍伐木材,面积也逐渐扩大。采伐木材主要用于建筑房屋和制造农具。
日本入侵后,对完达山区进行垄断掠夺。在伪县公署设立营林署,在独木河设立饭冢木材部以及林业采伐公司,在完达山区设横道河子、马鞍山、炮守营、兴隆沟、大西南岔、八千米等6个林场,面积为8000平方公里。饭冢木材部所伐木材,一部分建造县内日本关东军兵营,一部分用火车运到外地。
建国初期,采伐量不大。这个时期,每年所需木材不超过1000立方米。1965年,建立了七虎林国营林场,当年采伐木材4564立方米,满足了县内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当时采伐方式落后,是用快马锯伐木,用马拉套子集材,靠人抬、肩扛装车归楞。
1959年场社合并时期,一度刮起乱砍滥伐、毁林开荒风。山上次生林被砍伐烧火,人工林被翻种粮菜.使我县境内600多万亩的森林在三年期间锐减到4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猛减21.4%,使全县森林覆盖率降低到30.8%。
1962年山上困山材竟达到几十万立方米,森林资源的浪费十分惊人。从1965年至1972年,县先后建立了七虎林、示范、虎头、东风、小木河5个国营林场。建场后每年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生产木材。从1958年至1985年共向国家提供木材30余万立方米。森林采伐生产经历了手工采伐和机械化采伐两个阶段。1973年以后,开始用油锯采伐,机械集材,吊车装卸。汽车运材,基本实现了自动化和机械化。1965年只有胶轮车1台,至1985年,发展到汽车17辆,集材50型车8辆,装车绞盘机12台,拖拉机8台,油锯15台,带锯加工设备3套,电锯7台。林业工人原来只有苗圃20余人,发展到现在5个林场,1个贮木加工厂,17个林业站的706人。林区生产从单一采伐木材。发展到加工、综合利用和外运一条龙的新结构。现在拥有1个综合木材加工厂,3个带锯加工车间,每年可加工木材8000余立方米。还建立了贸易公司等单位,每年可向全国各地销售木材2万立方米。
二、造林育林
建国后,从1951年开始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植树造林运动。县政府特从外地引进樟子松、赤松、冷杉等树种。组织全县的干部、工人、学生、社员大搞植树造林。至1958年,全县共造林36500亩,人均半亩林。至1968年,造林面积达到24110亩,其中集体造林15146亩,国营场站造林8964亩,共栽植275.8万株。至1985年,造林面积达到50.5万亩,栽植达1亿多株。
育苗工作始于1950年,当年有国营苗圃1处。建苗圃后由于种源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只育5亩地的杨、柳、榆等乡土树种。1953年夏天引进落叶松、樟子松等树种。1965年36个大队办起苗圃。1977年,全县有95%的大队办苗圃,拥有140多名林业专业队伍,从而使我县实现了苗木自给,促进了造林事业的发展。至1985年,育苗面积达5417亩,其中国营163亩,乡镇3254亩。树种有落叶松、红松、水曲柳、榆、杨和其它绿化、美化树种。
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封山育林工作。从1958年对次生柞树林实行封山育林,30年间木材蓄积量300多万立方米。至1985年,次生林抚育改造面积达12.6万亩。
为了加速荒山绿化,美化环境,政府组织群众绿化光腚村、光秃山。截止1985年,全县218个自然村屯绿化169个,603公里乡道已绿化345.1公里;虎林镇内300多个机关、学校、工厂的庭院已经绿化,共植绿化树30万株。由于成绩显著,虎林县被牡丹江市授于“绿化先进县”称号。
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经济体制由独家经营,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体制。
1982年8月,虎林县从101.8万亩林地中划给社队29万亩,划给农场15万亩。在划给社队的“两荒(荒山、荒地)”中,又把有林地承包给32个林业大户。其中万亩以上的两户,不足万亩千亩以上的24户,300亩以上不足千亩的6户。承包户每年抚育改造林地1500亩,出材800余立方米,根据砍一造三的规定,已造林4万亩。1985年,虎林县育苗、造林专业户已达149户。
虎林县群众造林保存数明细表
表3—18
单位:亩、万株
虎林县国营造林统计表
表3—19
单位:亩
续表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