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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管理

第二节 农机管理


  1963年4月15日,县制定了机耕队的“三定、三包、二奖”办法: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定各机耕队服务范围。三包:包任务、包机车、包质量。二奖:任务奖和节约奖,并且制定《虎林县机务工作规定》和《安全规程》。
  1965年机车定点作业为1969年机车下放打下基础。
  1969年机车下放。当时,队干部无管理经验,有章不循,机车保养不良,驾驶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混乱。为加强管理,提出4大管理办法:1、要求制定作业行走路线,机具合理编组,贯彻执行机务规章,提高操作,搞好机车技术状况,达到完好率、出勤率和班次生产率的指标要求,高效、优质、低耗、安全生产,搞好生产管理。2、以维护保养为中心,坚持“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机务管理。3、搞好以单车核算为中心的经营管理。4、搞好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劳动管理。又强调提出机车保养规程、机务管理的7项要求等。
  1973年,在机务管理工作中实行“六、八、五”指标和“五定二奖一惩”制。“六、八、五”指标是:标准台年工作量6000标准亩,标准亩耗油0.8公斤以下,3项费用不超过0.5元。五定是: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成本和定报酬。二奖为:任务奖和成本奖。惩是对超出成本和造成人为事故的酌情给予惩罚。
  1973年之后,大抓了场、库、棚建设。到1980年,103个大队有97个场库齐全。其中砖瓦结构的39个,砖瓦结构中标准车库34个。
  1975年,为保证机车状态良好,开展了升级竞赛活动。1980年统计,甲级车达到41%,乙级40%,丙级19.9%。此项工作一直坚持到1983年。
  1976年开始推广6项新技术,其中,机油过滤、柴油净化85%,废油更生50%,封闭加油90%。
  1984年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农机管理转向以服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