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修造及供应
第四节 农机修造及供应
1952年4月,组建虎林县供销合作社农具厂。到1959年牡丹江农垦局和县合并后,隶属农垦局管理,改为地方国营虎林县机械厂,开始了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修理和简单的配件生产。到1961年,共生产农具2896台,年平均生产322台。全厂固定资产18.4万元,职工174人,厂房面积1291平方米,产值4.5万元,利润1万元。生产畜力农具及其配件到1963年分别为37071台和67325件,平均年产3370台和6120件。
1970年5月,修配厂改为修造厂,坚持又修又造的方针。针对1973年的农田草荒,生产畜力苗间疏苗器100台。1974年承担了牡丹江手扶拖拉机生产大会战,生产工农拖拉机变速箱总成400台。1975年又承担了铁牛55拖拉机零部件生产,先后生产方向机876台,动力头150台。
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进行农机修造,及时生产对路产品。1980年为解决大豆收割问题,生产了70台低割装置和牵引收割机的有关部件。1983年为解决洼地和新建点排水问题,生产了20台K—50开沟犁,同时还生产了粉碎机,水稻拖拉机和草炭机等农业机械。同年开始生产四轮拖拉机的方向机。1984年,为达到标准化作业生产了60台旋耕犁。
至1985年,共维修拖拉机约2000台,年均维修90台,年均生产拖拉机配件1300多件,机引农具配件1000件。
1981年,评为全省拖拉机修理质量第1名,1982年评为第2名。
为做好农机修造工作,陆续建立了杨岗、伟光、虎头、红旗4个网点厂。它们除了担负机具修理外,也生产了大量的农具和机械配件。杨岗厂生产制砖机10台,畜力犁60台,小型脱稻机50台。伟光厂生产机引喷雾器47台,拌种机100多台。虎头厂生产预温炉74台。红旗厂生产打浆机20台。
农机公司坚持“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的方针,仅1975至1983年的9年中,就购进各类机车1220台,主要机引农具近2000台,收割机187台,米面加工、水利排灌机具近2000台。1984年,农村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以进小型车为主,年进货量千台以上,公司被评为地(市)六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