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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所有制形式
章下序
县内工业,1945年前均为私营。“光复”后县人民政府建立,始有地方国营工业。1956年对私人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开展合作化运动。开始有了公私合营、集体工业,同时个体工业停办。1976年大力发展了乡、镇集体工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个体工业又迅速发展起来。自此,县内的工业由多种经济成份构成,其形式主要有地方国营、集体、个体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