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公私合营工业

第二节 公私合营工业


  1956年以前,县内私营工厂只1家,即“文友”印刷厂。1956年转为公私合营。合营以来,一直在地方财政的扶持下,不断发展。1959年曾并入农垦局印刷厂。1962年,又从农垦局印刷厂分出来,恢复为公私合营。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转为地方国营工业,一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