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工业
第三节 集体工业
集体工业始于1952年。当年,县供销社成立了农具修理厂和糕点厂。不久,成立了富国油米厂。
1956年,进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成立了手工业联社,对个体手工业,经过整顿,转变为集体经济的生产合作社。其中:烘炉社,从业人员19名。木器家具社,人员8人。黑白铁业社,从业人员16名。自行车社。人员10名。钟表刻字社,人员3名。服装社,人员40名。还有皮革社、杨岗铁木生产合作社、太和铁木生产合作社。加上县供销社建立的农具厂、湖北油米加工厂,全县集体工业共11家。
1958年,手工业系统的烘炉和木器社合并为铁木合作工厂,人员64名。皮革社变为皮革合作工厂,人员26名。服装社归商业局,变为地方国营服装加工厂,人员110名。
1959年,黑白铁社和自行车社合并为黑白铁自行车修理社。人员43名。皮革合作工厂并入农垦局地方国营制鞋厂,人员200多名。铁木合作工厂的烘炉合并到县供销社农具厂,农具厂改为机械厂。铁木合作工厂的10多名木工并入农垦局地方国营制材厂。自行车黑白铁社、钟表刻字社、修鞋合作社、土陶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
1962年,根据《手工业35条》,转为国营的集体工业,又恢复集体所有制。自行车黑白铁社、钟表刻字社于1962年1月恢复集体所有制。编织厂于4月恢复集体的编织生产合作社。耐火材料厂6月份恢复为集体的陶瓷生产合作社。日用五金厂7月恢复为集体的日用五金生产社。木工厂8月份恢复为集体的木器家具社。被服加工厂恢复为集体的被服生产合作社。机械厂烘炉车间和铸造车间恢复为集体的铁业生产合作社。制鞋厂一部分恢复为集体的皮革生产合作社。杨岗铁业恢复为集体的杨岗铁木合作社。伟光铁木厂恢复为集体伟光铁木生产合作社。新乐铁木厂恢复为集体的新乐铁木生产合作社。
1963年,将原橡胶社、铁业社的铸造车间以及五金社的大小五金车间合并,成立修配生产合作社。1964年7月,迎春综合厂恢复为集体的迎春综合生产合作社。
至1966年,手工业系统集体企业有:小农具修配生产合作社、铁业生产合作社、黑白铁生产合作社、自行车修理生产合作社、服装生产合作社、皮革生产合作社、木器生产合作社、陶瓷生产合作社、钟表刻字合作社、杨岗铁木生产合作社、迎春综合生产合作社、虎林镇制鞋生产合作小组和虎头综合生产合作小组。
1976年,社队工业科成立(后改为乡企局)。杨岗铁木社、迎春综台社归于社队工业的集体工业。当时,共有乡、镇集体工业20家,至1984年已发展到40家。至1985年,二轻系统的集体工业已发展到33家。社、镇工业发展到46家。两者共7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