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力
第三章 主要行业
第一节 电力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时期,在鸡西市建立了火力发电厂,向东部边境供电。1937年将输电线路架到虎林(当时的黑嘴子)。1940年又从虎林架到虎头镇。虎林县境内设宝东、西岗、虎头3个变电所。由伪满洲电业侏式会社东安支店虎林供电营业所统一管理。共有职工20人,其中有3名日本人。除宝东、西岗、虎林、虎头外,其余地方不供电。
1945年8月“光复”时,输电设施有的被战争破坏.有的被拆毁。
1946年秋,地方国营民生米厂,安装1台5KW的发电机组,发电只供县政府照明。到1947年民生米厂并入民生油坊后,增设了30KW、20KM、10KW发电机各1台。均为直流发电机,只供油坊和少部分机关、企业照明用电。
1956年以后,县境内八五○国营农场农机修配厂建立了发电车间。从1957年7月20日至1959年底,该车间对虎林镇供电。
1960年,牡丹江农垦局虎林电厂建成投产,装机容量1500KW(两台发电机)。因处于局县合并期间,因此统一向虎林城镇供电。虎头镇八五一国营农场农机修配厂建立了发电车间,向虎头供电。1962年,县与农垦局分开,虎林电厂只向虎林县供电300KW。
虎头区接收了八五一农场发电车间,改为地方国营虎头电厂,继续为虎头供电。
从1972年开始,虎林部分地区由国网供电。并建成35千伏输电线路。从八五一一农场接杨岗变电所,使杨岗全公社通了电。1975年,宝东、太和、红卫、东风、伟光公社和虎林镇通了电。
为了方便供电,国家投资235万元,单独建立了七虎山通往朱德山的110公里输电线路,切断了在虎林电厂“兀”接转供电关系。1978年完成了从七虎山—虎林输电线路。1979年又完成了虎林—朱德山输电线路和朱德山变电所的建设。1981年完成了变电所通往虎头、月牙、大王家3条配电线路工程。撤销了虎头电厂。使虎林、杨岗、虎头3镇,永红、宝东、太和、义和、东风、新乐、伟光、新兴8个公社均通了电。至1985年末,电业已单成系统,共有职工123人。1985年全年平均负荷2800千伏安,平均供电23小时54分。全年售电23301159度,趸售提成552927元,税金518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