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建筑材料
第八节 建筑材料
建县之初,始有砖窑。档案记载,1911年有王家砖窑、天发宝砖窑,均为马蹄窑。草作燃料,手工操作。当时,建房以草木土为主,因此,砖的用途只限于搭炉子。民国年间改烧红砖,产量极低。民国5年(1916年)档案记载,全县年产红砖3万块。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在安乐镇南穆棱河岸,有姜贵林、唐土地佬各开砖窑1座。均是马蹄窑,烧青砖。其中唐土地佬砖窑每年生产砖两万块,产品供不应求。这两家砖窑至1939年前后停业。代之而起的是日本人开设的安腾窑业。是用串窑烧红砖,燃料改为原煤。在太和、宝东、东风、西岗共设了4个砖厂,每厂有300余名工人,总计年产量2000万块。产品主要供日本关东军造营房,民间销售量极少。
在1945年“光复”后的几年,有些居民搬进日本兵营房,有些人去拆兵营的残砖,很少有人买砖,所以此时没有私人砖窑。
因兴建砖瓦房屋的需要,县于1956年建立了地方国营制砖厂。195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1万元。至1961年产值增至3.8万元。
1958年组织的集体性质的陶瓷生产合作社,1964年开始生产红瓦,当年生产了1万片。1965年全县生产红砖248万块,红瓦2万片,总产值增至16.7万元。
1966年建地方国营白灰厂,开始生产白灰。1969年县新建地方国营建材厂,主要烧红砖,是县内较大的砖厂。同年集体所有制的陶瓷生产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的县制瓦厂。这一年,原来的县地方国营砖厂移交给房产处管理。
1970年建地方国营水泥厂,当年生产水泥32吨。
1971年,迎春镇建了集体所有制的砖厂。1975年,太和公社建集体所有制的砖瓦厂。1976年全县生产红砖111万块,瓦107万片,水泥6千吨,总产值增至195.4万元。
1977年,县制瓦厂开始生产油毡纸,当年生产1万卷。同年,伟光公社建起了集体所有制的砖瓦厂。
1978年全县共生产红砖155万块,瓦84万块,水泥7200吨,白灰3544吨.白云灰3120吨,总产值增至344.3万元。
1979年,虎头镇建起集体所有制的白灰厂。新乐公社建起集体所有制的制瓦厂。1980年,县里建起地方国营水泥制品厂。1983年,建起地方国营建设砖瓦厂。同年,迎春镇建起集体所有制的瓦厂。
截止1985年末,全民所有制建材业发展到5家。经过不断技术改造,水泥厂的生产能力逐年得到提高。集体所有制的建材企业有8家,使红砖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个体建材工业发展到7家(烧砖制瓦、水磨石加工、制珍珠岩、水泥预制件、油毡纸)。至1985年,全县共生产了红砖6084万块,瓦402万片,水泥18230吨,油毡纸3.7万卷,建材工业产值曾至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