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十二节 缝纫

第十二节 缝纫


  缝纫业始于民国时期,开始有皮鞋铺、成衣铺。1935年统计,全县共有私人鞋铺两家,成衣铺6家。
  1945年8月“光复前”,虎林镇鞋铺为1户,从业人员4人;成衣铺13户,从业人员20人。
  1947年7月,东北民主联军三支队警卫团供给部进驻虎林后,为解决部队服装,组建了1个被服加工厂,6名工人。至同年12月工厂完成使命,工人解雇。
  1950年虎林镇成衣铺有10户,鞋铺5户。
  1952年3月23日,县总工会组建了公私合营职工被服厂。同年4月,县供销社在虎林镇、太和区成立两个被服厂。当时虎林镇的私人被服厂为9户,鞋厂两户。农村增加两户私人鞋厂。1953年1月,县总工会职工被服厂与县供销社被服厂合并为虎林县被服厂。1954年12月2日统计,全县从事缝纫行业(包括修鞋)11户,从业人员21人。1956年,全县缝纫行业除修鞋匠外,多数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个体转为集体所有制的独家经营。1958年,县内所有21个修鞋个体户全部转为全民所有制。
  合作化以后,缝纫行业逐渐只有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1960年10月,农垦局供销处职工商店做高级服装,成立了1个被服小组。1964年,县手工业联社在迎春成立了综合服务社,人员32人,后于1976年8月关闭。同年在虎头区成立了手工业综合小组,人员7人,又因1970年战备形势变化人员大部分内迁而解散。1966年,除二轻系统外,乡、镇企业中也办起了集体缝纫业。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修鞋个体户无人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
  1981年后,缝纫行业有大量妇女就业。到1985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全县个体被服户达198户,203人,个体修鞋户发展到40户,40人。已发展有国营、集体和个体3种所有制。城镇和农村都得到发展,鞋帽、服装商品量大增,市场竞争加剧,非质优价兼者不能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