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虎林县印刷厂
第五节 虎林县印刷厂
虎林县印刷厂前身是赵洪经在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开的“文友”印刷局。当时仅有手摇石印刷机1台,以刻印章为主。1935年购进日本4开机1台,印制表格、帐薄、学生本、布告等。1949年,曾为中共虎林县委加印《虎林报》和学校的教科书等。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改名虎林印刷厂。合营后派去厂党支部书记,赵洪经任厂长。之后扩大了厂房,由60平方米增加到500平方米。增添了4开印刷机两台和6页划线机,订本机、手摇切纸机、柴油机各1台,职工增至42人。1959年与农垦局印刷厂合在一起,厂名为农垦局印刷厂虎林分厂,赵洪经任副厂长,主要印刷《农垦报》,人员增至97人。1962年又恢复虎林印刷厂厂名。1963年人数减为44人,产值15万元。
1964年增添铸字机1台,妥善解决了印刷中的缺字问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由公私合营改为地方国营。1968年印过图书。1969年增添切纸机1台,解决了手工切纸问题,并开始印刷日历产品。1970年职工增至58名,厂房增至2387平方米,产值完成24万元。1971年职工增至77人。1973年购置了平台对开印刷机、烫金机各1台。1974年实行打纸型倒铅板新工艺,使活字印刷变铅板印刷。1975年解决了照象制版,并成立了彩印车间,开始印制商标。1976年产值增至57万元。
虎林印刷厂由于建厂较久,设备不断更新,印刷质量较好,因而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市和饶河、宝清、海林、鸡东等县及亚布力林业局、县内林业局、一些国营农场纷纷来厂订货,使该厂经久不衰,逐年发展。
至1985年,该厂职工129人,固定资产34.8万元,流动资金45万元,产值完成103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上缴税金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