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虎林县木器厂
第十二节 虎林县木器厂
1956年3月,在手工业合作化中,3家木匠铺组成了手工业木器生产合作社。当时只有11名职工,租借土草房5间做厂房,进行手工操作,生产木制农具、家具。当年产值3.5万元,利润3000元。这是虎林县木器厂的前身。
至1957年,职工增加到24人,产值5万元,利润4000元,共生产了木制农具、家具2000件,积累固定资产1.8万元。
1958至1962年完成产值50.2万元,生产木制家具4385件,胶轮大车上棚41台,实现利润5.1万元,上缴税金1.2万元。这期间职工增加到51名。
1963至1965年完成产值27.1万元,生产木制家具3000件,胶轮天车上棚96台,实现利润2.1万元,上缴税金1.4万元。至1965年,自制平刨、压剑、打眼机、旋床、圆盘锯各1台,配料锯3台,革新了工具。实现了半机械化作业。
在1966至1976年的“文比大革命”10年中,完成产值157.5万元,生产了胶车上棚357台,木制家具34157件。自筹资金建了900平方米的厂房和30平方米烘干室。但是经营管理太差,5年仅实现利润5300元。
1976至1980年,完成产值145万元,生产木器家具46000件。由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拨乱反正,加强了经营管理,生产面貌日新,实现利润1.7万元,上缴税金3.9万元,职工增加到105人。至1980年8月,鸭置两台48#带锯。建造了年锯材能力3000立方米的制材车间。
1981年7月,生产的儿童木折椅对外出口。1982年10月1日,县地方国营完达山木器厂合并进来,改为虎林县木器厂。职工增加到178人。1983年6月,开始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搞了联质计件付酬、定额承包剩余三七分成、定额上缴剩余归已和计量工资加奖励等多种分配形式。1981至1985年,生产木制家具288300件,完成产值317万元,实现利润9.2万元,上缴税金13.3万元。这期间职工数为150人,主要产品有木制家具、沙发、办公用品等。北京凳、儿童木叠桌和木叠椅等销往日、美、英、荷等5国与香港地区,创外汇15万美元。1985年底共有固定资产67万元,定额流动资金4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