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虎林镇建设
第一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虎林镇建设
一、街道建设
解放前,虎林镇是一个才建20余年的小城镇。镇内的街道由现在的解放路、建设路、爱民路、中心街、邮政街、市场街组成,以现在的解放路为主要街道。全镇道路总长度约8公里,路面面积约8万平方米。现解放桥桥位原设有小木桥1座。只供行人和马车通行,不能承载机动车辆。
1958年后,由于各项事业的发展,居民增多,使镇区不断扩大,虎林镇内的街和路已发展到26条。东西方向8条,南北方向18条,总长29公里,总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与镇外公路连接的主要道路有解放路、公安街和中心街3条路。各条路长度为:铁南路1.4公里、铁北路0.88公里、站西路0.53公里、解放路2.44公里、胜利路1.30公里、建设路2.40公里、爱民路2.35公里和北星路1.20公里。各条街长度为:工农街0.54公里、安乐街0.50公里、公安街3.20公里、革命西街0.42公里、革命东街0.75公里、大众街1.60公里、邮政街1.20公里、文化街0.40公里、红旗街0.40公里、中心街1.55公里、市场街1.00公里、跃进街0.40公里、育新西街0.46公里、育新东街0.43公里、东山街1.50公里、税政街0.30公里、耕农东街0.86公里、耕农西街1.00公里。
为了适应“四化”建设需要,虎林镇自1983年开始铺设混凝土路面。当年投资33万元,在解放路西段铺300米。1984年在东段又铺900米,总面积为14200平方米。1985年,投资13万元,在中心街自车站广场向北铺设317米,面积4121平方米。全镇共有混凝土路面1.5公里,是镇内路面总长的5.2%,其余仍为砂石路面。
另外,镇内现有钢筋混凝土桥梁6座。1967年建东方红桥。1978年后重建或新建的桥梁有东风桥、安乐桥、解放桥、爱民桥和立新桥。为了方便行人,1984年至1985年,先后修建了3座人行便桥,都横跨在东大沟上,使附近居民过沟时不再远道绕行。
虎林镇的道桥建设和管理由虎林镇城道管理处负责,该单位成立于1983年,现有职工12人。拥有一定数量的机械设备,其中汽车1台,推土机1台,洒水车1台(可带刮路机)、搅拌机两台、磨光机两台、振动器两台、振动梁1台、切缝机1台、真空吸水泵两台、手提式电焊机1台。
1958年,解放路始有20盏弯灯。1979年城建处成立,设专职电工,负责路灯管理。
1983年对旧灯具进行了更新始有钠灯42盏。1980年至1985年又有8条路、街安上了路灯。解放路增加到47盏、建设路38盏、爱民路25盏、公安街36盏、革命街7盏、邮政街4盏、中心街18盏、市场街8盏、耕农街8盏,共191盏路灯。建设路和中心街的路灯已实行光控管理。
二、房屋建设
1949年前。虎林镇沿今解放路两侧建有稀疏的房屋,除一些商业、饮食业用房屋外,其余多系原伪机关及日、伪军官用房,很少有居民住宅。较好的建筑有复兴东大楼、银行楼、原伪县公署楼、邮局楼和虎林车站,都是两层的,其中有的是小木楼。其余多是草坯结构的房屋。镇内房屋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
50年代全县房屋建筑不多。进入60年代,发展较快,年平均投资达120万元,年平均建筑面积达1.4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建设,是以旧房屋翻新改建为主。
70年代,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虎林县基本建设处于停滞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进入80年代,建筑业发展更加迅速,到了1985年,虎林镇内不仅主要街道两旁的砖房和楼房鳞次栉比,土草房接近消失,而且县城新建立的岗东委、耕农委、镇兴委、红兴委和铁南委,住宅面积就达382432平方米。
虎林县的工业起步较晚,解放初期没有什么工业建筑,1958年后,才有了一系列工业建筑。有电厂、印刷厂、农机厂、酒厂、水泥厂、砖厂、白灰厂、瓦厂、十字轴厂、啤酒厂、石油机械厂、丝绸厂、橡胶厂、制鞋厂,服装厂等。到1985年,工业建筑面积达到112312平方米。
商业建筑 80年代有较大的发展,县内商业部门90%的旧房已翻建改建成楼房。到1985年,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达52018平方米。
教育建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了政府进行投资外,还得到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大力支援。县内第一、二、四中学和县第一小学,都新建了教学楼;还新建了农建校、聋哑学校等校舍。与此同时,文化娱乐,体育建筑也有很大发展。如体育场、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院、电影公司等都建成了楼房。到1985年,教育和文体建筑面积达48697平方米。
解放前,全县只有两所小医院,建筑面积不足千平方米。解放后,城乡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县医院由平房扩建成1座4层楼房。医疗设施,床位都增加了;还新建了1座二层楼的门诊部,1座4层楼房的中医院,1座二层楼房的妇幼保健站。到1985年,医疗卫生建筑面积为11322平方米。
其它建筑如:办公楼、库房等,到1985年,建筑面积达171348平方米。
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
虎林镇内各种房屋的总面积为788251平方米。其中属铁路系统的76242平方米,属于农垦局发电厂的32785平方米,属东方红林业局虎林铸造厂的43068平方米,属于地方的636156平方米。
虎林镇人均居住水平(按房屋使用面积):普查8216户,33292人,使用总面积274586平方米,房屋人均使用面积为8.2平方米。
1985年虎林镇公房人均使用面积情况是:
两平方米及其以下的17户,占总户数的0.26%;2至4平方米的有10户,占总户数的0.15%;4至6平方米的有1106户;占总户数的16.9%;6至8平方米的有1914户,占总户数的29.4%;8至10平方米的有1566户,占总户数的24%;10平方米的有1902户,占总户数的29.2%。
房管部门的公房除住宅租用之外,还有少数企事业租用的,其中,工业生产部门租用的有4555平方米,商业部门租用的有1032平方米,办公用房有126平方米,合计有5713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私有房地产政策,国家支持和鼓励私人建房。到1985年,虎林镇共有私房主1604户,居住人口7218人,房屋面积为82587平方米,私房人均面积达11平方米,少数私房户人均面积多达40平方米,这就为房屋出租创造了条件。到1985年,全镇已有123户私房业主对外出租房屋。
至1985年,虎林镇房管部门直管房屋为25587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产624929平方米,黛体单位自管产53300平方米,私有产82587平方米,其它产1848平方米。
虎林镇房屋结构情况是:钢、钢筋混凝土结构2372平方米,混合结构103338平方米,砖木结构588484平方米,简易结构2463平方米,土草结构84535平方米,其它结构7059平方米。
虎林镇房屋层数情况:平房641204平方米,2层至3层楼房127332平方米,4层至6层楼房10715平方米。
虎林镇房屋建成年份情况:1949年前房屋16352平方米,50年代房屋73033平方米,60年代房屋124630平方米,70年代房屋265394平方米,80年代房屋308842平方米。
虎林镇居住水平(按房屋使用面积):居住在2平方米以下的有81户166人,2平方米至4平方米116户688人,4平方米至6平方米1232户6484人,6平方米至8平方米2779户10665人,8平方米至10平方米7634户68096人,10平方米以上2595户7655人。
虎林镇居民缺房情况:无房户79户,不便户611户,居住在4平方米以下的拥挤户1751户。
虎林镇住房设备情况:厨房独用7881户,共用256户;自来水独用5423户,共用210户,用水点967户;有下水道的21户;有电灯的8137户;有暖气5户。
虎林镇房屋使用情况:房管部门直管房屋自用585平方米,出租25002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产自用343279平方米,出租281650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产自用41615平方米,出租11685平方米;私有产自用77586平方米,出租5001平方米;其它产自用943平方米,出租905平方米。
虎林镇房屋质量情况:完好房435390平方米,基本完好房214898平方米,一般损坏房105647平方米,严重损坏房35182平方米,危险房7134平方米。
三、供水、排水
(一)供水
虎林镇的供水事业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日伪时期就有水源地、水井、管道,日本侵略军投降时,多被破坏,唯有6600米的主干管网尚属完好。到了1962年,由当时的农垦局调查摸底,绘制了一份地下管网线路图。1964年县政府投资4.5万元,修复旧管线3500米,新铺管线145米,维修闸门井两座。至此,虎林镇又用上了自来水。
由于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1965年5月,成立了虎林县自来水厂。当年投资8.53万元,打直径350厘米、深55米水井1眼,水井南侧6米处新建混合结构地下泵房1座,另在北山119高地新建水池1座,还铺设了280米的输水管线。但当时的供水设备比较落后,只有3K—6型水泵,并无深井泵,日供水仅130吨,用水单位只有12户,供水站也只有5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直用原自来水设备,不过新增了用户,扩大了用水范围。到1970年底,用水单位发展到40户,供水站发展到19处,日供水量上升到600吨,这时发现了水质有问题,含铁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利于人民健康。为此,1971年装置了水质净化设备,并新增了一眼水井。到1972年10月,水质得到了净化。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对水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只靠原有的井号和供水设备已远远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为此1977年,自来水厂对原有井号和供水设备进行了修复和更新,从而扭转了供水紧张的局面。
1979年,自来水厂改建为自来水公司。
1978年到1985年,自来水总投资为103.5万元,建成水源地两处,深井3眼,高水位池1座,净化车间1座,清水池1座,全镇管线67公里,平均日供水量1800吨,供水普及率达65%,进户率90%以上。
1985年,自来水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5万元;年度水费收入17万元,能够满足镇内用水。
(二)水源
虎林镇的自来水水源主要是地下水,有两个水源地。第1个水源地建于1965年。当时只有1眼深井,使用了近10年。1977年修复后又继续使用。1972年,在水源地建二号井,至1985年,井已运行了13年。
第二个水源地建于1980年,现有深井3眼,水量足,供水稳定。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证水质卫生,在水源地及井周围均建成了大小不等的保护网,大者万余平方米,小者百余平方米。
(三)水质净化
1978年重新建立水质净化系统。除了3个过滤罐外。增加叠水暴气装置,专设1台每小时流量为300吨的反冲洗泵,使供水系统完全配套。1981年6月29日虎林镇内自来水检验结果是:感观良好、氨氮高、铁高、氟低,其余合格。1985年建化验室,对水质进行化验。
(四)管路输配
虎林镇自来水管路1985年已有67500米,正常供水保持4公斤压力,有80个闸门井,控制了镇内各区域的管网,形成了一个完善的输配系统。
(五)排水
1984年,县政府投资25万元,修筑解放路的地下管道主要干道工程,用来排放各种污水。地表水由街道明沟排放。
地下管道主干道是直径6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管。深埋在冻土层以下,长1.1公里。
1985年,又投资11.1万元,铺设往北4条街地下管道支干道。即从解放路的中段分别辐射向邮政街、文化街、红旗街和市场街4条纵向街道。管径为40厘米,4条管道共长0.7公里,经使用排放效果良好。
四、园林绿化
1949年后,镇内主要街道在原绿化基础上补栽树木,始使镇内绿化面积逐年增多。
到1981年,虎林镇内有绿化地5.5公顷(不包括铁路苗圃13公顷),人均绿化面积1.6平方米。绿化的树种有杨、柳、榆、糖槭、樟子松、落叶松、冷杉,还有果树。
到1985年,植树达7.5万株,分别在耕农山、北小山、东小山的绿化地共4处,31公顷,树木覆盖率为9.3%。
五、公共卫生
虎林镇卫生队(原为胶车队),人员7人,牛车5台。担负镇内垃圾粪便的处理。1979年卫生队人员扩大到17人,牛车8台,四轮拖拉机一台。1980年,牛车减为4台,新增汽车一台。1982年,人员增到23人,牛车、汽车各两台。1983年,牛车淘汰,增加排污车1台。
1985年,卫生队改为环卫管理站。职工23人,汽车两台,排污车1台,担负虎林镇24个公厕及部分机关企业厕所粪便的处理。主要街道的清扫由8名临时工担负。居民区的垃圾由另8名民办清理工负责清除。1985年前,清除的垃圾都倒在镇外的沟或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