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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存款

第四节 存款


  1953年建行以来,县境内企、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等超库存限额现金、转帐收入和城乡职工、社员储蓄等存款很快增加。1953年,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各项存款57万元。1958年增至1259万元。1964年增至1552万元。1977年增至4578万元。1980年增至3388万元。1985年增至20375万元。
  1953年,开展定期、活期两种储蓄,储蓄额达1万元。1955年增加了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储蓄总额14万元。1956年,增加了定期整存整取有奖储蓄,储蓄总额92万元。1957年,举办了定期实物有奖储蓄,储蓄总额125万元。1959年,举办支援国营农场生产建设定期储蓄,储蓄总额840万元。到1978年,全县储蓄总额增加到1964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人民储蓄更加踊跃。1983年全县储蓄总额上升到4931万元。1985年全县储蓄总额猛增到10587万元。
  1974年至1978年,县接受的侨民外汇,共计164万元(此1项为日元,其余为人民币元)。1979年侨汇额8705元。1980年侨汇额7490元。1981年,侨汇额17880元。1982年侨汇额19250。1983年侨汇额28690元。1984年,侨汇额13023元。
  1985年,县内银行设立存款有工业存款、商业存款、国营农业存款、集体农业存款、个体工商业存款、城镇储蓄、财政性存款、农村信用社存款、社队存款、专用基金存款、农村承包户及个体户存款等等。

  银行存款金额
  表9—4
         单位:万元



  续表9—4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金额
  表9—5



  续表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