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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地方党组织

第二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地方党组织


  1946年5月15日,中共东安地委决定梁定商任中共虎林县委书记。梁定商即带领向贵清(三支队十七团一营营长)、李明顺(抗联干部、鸡西县公安局长)、孟宪章(虎林独立团政治部干部)、高振芳(东十三团干部,现名高振斌)等10名干部、战士,由当地两位猎人(俗称炮手)做向导,从北路经过荒无人烟的完达山脉和草甸子,穿过国民党中央胡子盘踞的宝密桥附近地区,于6月下旬到达虎林。7月,东安地委决定,成立中共虎林县民运工作委员会。县工委机关设在虎林镇。县工委委员是逐步充实加强的,开始只有工委书记梁定商、县大队长李树梅,以后又增加了代理县长孙明哲、公安局长郭斌。
  县工委成立后,于8月初就开始秘密发展党员,由梁定商、姚忠达和马勇(女、组织干事)等同志直接做发展党员的工作。由于当时群众尚未发动,先在地方民运工作团干部中发展党员。当时全县只有一个党支部。1947年2月1日,县工委隶属中共合江省工委东安地委领导。4月,以区为单位开始发展党组织。5月,以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并少量发展党员。1947年4月,建立中共太和区委会。6月建立中共和气区委员会。8月20日中共东安地区与牡丹江地区合并,成立牡丹江省,中共东安地委撤销,虎林县工委隶属中共牡丹江省委领导。9月建立中共庆丰区委员会。11月中共杨岗区委员会由密山划归虎林县。此时,共有区委4个、党支部17个、党小组24个。
  1948年1月30日,开始了平分土地运动。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土地法大纲》,开展了整党。县委指出,要有党员3人,才能成立党支部,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委的负责人。在“平运开始时,就要抓紧发展党的工作.但不公开发展。
  3月,根据中共牡丹江省委通知,县委召开县、区、村三级干部会议,梁定商宣布撤销虎林县民运工作委员会。中共虎林县委员会公开。当月,又建立了中共虎林区委、中共临江区委,使全县六个区均建立了区委。
  4月,全县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结束,在二区和五区六个支部进行公开建党的试点后,又大量发展党员。到12月底,全县已有县直属党总支1个、区委6个、支部53个、党员672人。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决定由东北抽调大批干部入关。1949年元旦后,县委召开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东北局、省、地委的指示,动员干部南下,支援解放全中国。1949年1月31日,省委通知,梁定商随军南下,由孙明哲代理县委书记。1949年6月1日东北局批准孙明哲任县委书记。
  1949年6月,分三个阶段贯彻省委关于开展整风的指示精神。
  1947年4月6日,县委设组织部;1948年5月,县委设宣传部;7月中旬,县委设立党员训练班。
  1949年2月20日,成立县委直属机关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