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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工作

第二节 民族工作


  1981年春以来,帮助虎头镇卫疆村、小木河乡永乐村、杨岗乡永信村、合民村的朝鲜族生产队发展生产。帮助他们建立了各种生产责任制,使他们大灾之年取得较好的收成。为了加强民族工作,县统战部内配备了一名专职民族干部,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7月下旬召开了少数民族座谈会,检查了对少数民族政策的贯彻情况,研究了改进意见。
  1985年上半年召开了县少数民族劳动致富表彰会,表彰了9个万元户和致富的典型18户,10月份又去杨岗乡永信、合民村召开了朝鲜族生产生活现场座谈会。通过帮助,卫疆、永乐两个朝鲜族村1985年均获丰收,粮食总产比丰收的1984年增长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