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4日至24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5月16日,通过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
社教后新组成的虎林县委,在运动之初,还能按《通知》精神领导“文化大革命”运动。自6月3日以来对下发指示,成立县“文革”办公室,召开干部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6月24日后,遵照东北局、省委指示,县里抓了“小五界”(教育界、文艺界、新闻界、科学界、医务界)的运动。于7月25日,办了全县性的中小学教师“文革集训班”,从原县委各部门抽人进驻集训班领导。全县参加集训约500多人(包括农垦系统5个单位、林管系统4个单位、公社5个单位)。集训人员共编12个组,成立12个党支部,由县委派驻的干部成立总支委员会负责领导。工作人员近百人,编成组织、秘书、保卫、总务等9个组开展运动。至9月5日,历时一个多月,集训班结束,共写出大字报5860张,涉及405人,确定重点对象78人。
一、红卫兵运动
1966年6月23日,虎林中学有两名学生贴出“我们不要这样校长”的大字报。6月26日,虎林中学全部停课。不到20天,虎林中学的教师几乎人人都被贴了大安报,成了全县所谓“横扫小五界牛鬼蛇神”的典型。县委在此期间,组织县直各机关单位的人员至虎林中学参观。
8月9日,全县收听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广播。8月13日又收听了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的广播。8月18日,收听了毛泽东第一次在北京接见全国各地红卫兵的实况。8月25日在虎林中学酝酿成立了红卫兵组织,并召开了全校的文革代表大会。8月26日,贴出向四旧开战的宣言书,下午召开红卫兵宣誓大会。这时有东北农垦大学来6名红卫兵及黑龙江工学院的红卫兵来虎林中学串连。
由于上两地红卫兵的串连点火,虎林中学红卫兵即于8月28日在县城广场召开了所谓“破四旧,立四新”红卫兵万人造反大会,县直机关单位普遍参加。在这个会议上,提出了“炮打司令部”的口号。以反“封资修”的名义,当场焚烧剧团一些旧戏装,还有些人剪辫子,砸外国手表,并倡议将虎林县改为“反修县”。
8月29日,虎林中学召开了斗争当权派和牛鬼蛇神大会,给30多人抹黑脸、戴高帽游街。
9月4日成立了县“文革”筹委会,由虎林中学一名红卫兵当主任,一名县委常委做副主任。9月6日,县“文革”纂委会在县城广场召开“火烧县委,炮打司令部”动员大会。9月10日,在县城广场召开了第一次“炮打司令部”大会。由虎林县中学红卫兵主持,揪斗了原副县长姜景春、原县委副书记姚忠和4名中层干部、1名一般干部。过后,县“文革”筹委会又对第二次大会做准备。9月25日至26日,又在县广场召开了第二次“炮打司令部”大会,仍由红卫主持,除揪斗姜景春,姚忠外,还揪斗了原县长张桂生等3人,一名中层干部陪斗。至9月25日,县委指挥失灵,处于瘫痪状态。
10月4日后,开始有334名红卫兵代表,赴京参加毛主席第六次对红卫兵的检阅。自此,自发赴京去串联的红卫兵日渐增多。
后由于社会上成立了各造反团体,学校的红卫兵也走出校门参加社会的运动,与外地往来串连。直至1967年开始军训以后,逐渐收敛,到1968年7月基本复课。
二、派性斗争
虎林县的群众造反团体,先成立无产阶级造反团,后成立红色造反团,基本分成两大派。
1966年12月6日至8日,有县安置办干部冉玉龙等人发起,于12月24日成立了无产阶级造反团,发表了纲领。下属有10个团体。12月27日,改为无产阶级文化革命联络站。参加联络站的有30多个团体。1967年1月24日,改为无产阶级造反团联合总部(简称“无总”).主要负责人冉玉龙,共联合50多个团体。4月5日,改为虎林地区无产阶级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无联”)。
1967年1月22日,成立了虎林县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简称“红总”),下属有30多个团体。4月8日,以被县人武部支左的五个红色造反团成立了虎林县红色造反者联合指挥部筹备处(简称“红联筹”),并宣布了《成立公告》。5月18日改为虎林县红色造反者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
两大派形式后,对县委、县人委的领导干部,除揪斗姜景春、姚忠、张桂生外,1967年2月2日开始揪斗县委书记王桂林,3月14日开始揪斗县长陶成林。揪斗时胸前挂牌、大弯腰,甚至受体罚。至于科、局和基层领导干部,被揪斗、游街几乎到处可见。
两大派,按各自的观点设播音室、宣传车、大字报专栏进行宣传,攻击对立派,开展街头辩论,互相围攻。
至1967年8月,“红联”、“无联”两派斗争达到高潮,发生大型武斗。8月23日上午8时左右,交通系统养路段“红联”群众写大字报到运输公司院内张贴,主要内容是索取被运输公司“无联”群众夺走的交通科公章。运输公司“无联”群众不让张贴,因而发生争执和相互殴打。各向两派总部呼救求援,两派总部闻报调人。“无联”在运输公司院内守,“红联”在院外向里攻,顿时棍棒相接,砖瓦横飞,直打到下午四点左右,“红联”占据了运输公司,“无联”退至虎林电厂。这场武斗,双方打伤70来人,其中32人重伤住院。“红联”经过一段准备,8月27日下午10点围攻虎林电厂。“无联”群众事先撤离,“红联”占领了虎林电厂。
9月26日至28日,全县城乡有100多个造反团体实现了大联合。
10月18日,中央广播了按行业、按系统实行大联合的通知。1968年2月28日,由武装部政委、县革委第一副主任高元柱召开“红联”、“无联”两大派负责人座谈会,传达中央有关文件,促进思想上的联合。
3月25日,两大派造反组织自动消亡。
三、建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全国刮起了造反团体夺“党、政、财、文”大权的“一月风暴”。虎林县在年初也出现了造反团体夺基层单位的“党、政、财、文”大权,进而夺了各科、局的权,一律改成“革命委员会”。
这时,虎林中学“攻坚”、“五敢”、“硬骨头”等红卫兵造反组织选出2名代表到“无总”串联,向“无总”负责人冉玉龙等提出夺县委、县人委的权。1月28日上午,“无总”召开了联络员会议,做出了夺权的决定。并通知县委、县人委机关人员将在下午五点夺权。由冉玉龙等13人当场宣布接管县委、县人委的大权,成立了13人的接管委员会,发布了接管公告。1月29日,“无总”接管人员和部分红卫兵进驻了原县委、县人委大楼。
1月30日晚,接管委员会召集原县委常委到场,由主持人冉玉龙宣布撤销县委常务委员会。从此,县委即告瘫痪。
“无总”的“一·二八”夺权,将原县委县人委的大部分机关干部群众排斥在外,在县委机关内部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
9月8日,“红联”在广场召开反夺权大会,宣布废除“一、二八”夺权的接管委员会,成立虎林县红色造反者接管委员会,发表了《夺权公告》。并宣布了接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22人的名单。
9月27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虎林县革命委员会,委员由39人组成,其中常委11名。高元柱为第一副主任委员,李智明、王友江为副主任委员。
9月30日,在县城广场召开庆祝虎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县人武部、边防站等驻军、铁路军管会、3027部队代表、密山3395部队兴凯湖驻军代表、密山县代表团、黑龙江工学院代表,以及农场、公社、城镇各单位约万余人。大会宣读了省革委批准成立虎林县革委会的批准书。
县革委成立后,机美设1办,24个组,由127人组成。1968年12月28日,在“原班人马上台就是复辟”的言论鼓吹下,县革委机关人员进行了大调整。原县委、县人委的干部130多名,除留32名继续在县革委工作外,其余均调到所谓“两大委学习班”当学员,直到1969年结束。
四、清理阶级队伍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清理阶级队伍中,错整了一大批人。
(一)“鲁迅战斗员”案件
1967年8、9月间,驻哈尔滨市的国家六机部第七研究所向省军管会汇报了该所技术员于永曾在“文革”前宣扬“一分为三”的反动哲学思想,在“文革”中又成立“不断革命筹备处”组织,用“鲁迅战斗员”名义,到处煽风点火。省军管会决定组成专案调查组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于永与虎林县联社统计员张德春有联系,省军管会即指示虎林县军管会人保部调查,虎林便于1967年11月间奉命成立了专案组。1968年1月至2月19日,省派三人来虎林调查。2月28日省军管会决定当晚同一时刻破获“鲁迅战斗员”案。
当夜将王桂林(以所谓走资派,“五一六嫌疑分子”,积极支持“鲁迅战斗员”反革命活动的名义)、张德春(以所谓“鲁迅战斗”员反革命集团在虎林地区的首犯,并与于永、王桂林关系密切的名义)、陈秀清(五金社工人,以所谓“文革”中操纵群众组织,利用派性大搞反革命活动的名义)、徐金轩(县公安局干部,以历史不清,和于永勾结设立密秘联络点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名义)4人拘捕入狱。罗国士(宝东中学教师,以有重大社会关系,积极与张德春策划组织反革命集团的名义)于3月7日在北京拘捕。3月1日,将唐凤宽(以煽动农民进城阻挠破案和重大反革命嫌疑的罪名)拘留。接着又先后拘留了关西曼(虎林中学学生)、李树臣(中学教师)、鲁凤阳(小学教师)等。4月18日拘留了李德林(县文工团员、以所谓为“鲁迅战斗员”翻案的罪名)。
1970年3月1日,张德春被公安军管会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从1968年2月29日破案至1970年3月1日结案,历时2年,全案涉及27人。其中拘留12人(被判刑1人),被抄家、搜查20人,受本单位揪斗或被军管会传讯7人。共致伤致残5人。当时定性情况:现行反革命戴帽交群众监督改造4人,现反不戴帽1人,属受蒙蔽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以观后效6人。教育释放3人,结论有错误1人,基层单位处理3人,全案共处理19人。
(二)“68·10”案件
1968年7月,邢克、于璀杰(原在虎林工作)在伊春林区被揪斗,分别交待了他们所谓“在1942年带领刘兆清、王清江等七名学生到日特机关(西尾公馆)参加特务组织”的问题。伊春即派人来虎林百货批发站找刘兆清核实,采取了揪斗和逼供信等手段,逼迫刘编造了参加日特的全过程,并谎报了许多教师和同学的名单。后虎林百货批发站又派人去伊春找邢克、于璀杰核实,邢、于二人不仅承认了参加日特,又编造了光复后参加虎林县国民党和CC特务组织任党部委员、部长等反动职务,并在虎林境内发展了潜伏的国民党员和CC特务百余人,同时还编造1945年策划指挥我虎林独立团军事叛变和策划枪杀该团领导和翻译等情况。
县军管会派2人前往伊春抄回全部假材料。经请示合江地区军管会后,县革委即于1968年10月29日召开第97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因为这个案件是1968年10月份定的,故定名“68·10”案件。10月30日,从县委抽调15名干部组成专案组,在县公安军管的具体领导下进行。将于、邢二人编造的百余人名单,按主次分类排队,采取所在单位专案人员与县专案组上下结合,对重点人进行突审的方法开展了全面深挖。
12月3日拘留了太和公社书记王清江。对农林革委干部王皋、新华书店副经理年福新实行了隔离反省。
1969年1月到6月,派人深入到太和、伟光、东风三个公社举办“深挖阶级敌人”的审查学习班,名为“落实毛主席无产阶级政策学习班”,最短1个多月,最长2个月,审查了68人。搞出所谓太和、和气、庆丰三个国民党区党部及国民党员154人。由于逼供有2人自杀身亡。
7月27日,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开办了“毛泽东思想落实政策学习班”,将所谓该案涉及在虎林的老大难对象、骨干分子分期分批进行了审查。1970年1月6日先后将伊春于璀杰、刑克,抚顺矿务局王永芳,鸡西市马中元,勃利线德壁,35团王春揪回虎林参加这个学习班。办案人员对被审人采取了车轮战术、冷冻、炉烤、罚劳、恐吓、拘押等手段进行突审、逼供。使参加学习班的人被逼得胡编乱咬、假坦白。有的交待同伙百人以上,交待30—50人的极为普遍。涉及全国12个省、53个市县,共550人。其中属虎林境内的163人,被揪斗135人,县办班46人,审查最长500余天,最短90余天,基层办班89人。造成自杀死亡5人,致残2人,致伤致病多人。最后结果是:判刑1人、定性戴帽14人、定性不戴帽19人、不定性不戴帽14人、严重历史反革命8人、一般政历43人、否掉5人、待查84人。
(三)公安军管学习班
1968年4月1日至1969年6月29日,虎林县公安军事管制小组,集中原公、检、法三机关干部160余人,在西岗农场大楼,办了“彻底改造公安机关”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搞刑讯逼供,大哈腰、喷气式、立板凳、动手打等体罚。先后在班里揪斗了21人(其中历任领导6人),致残2人、判刑2人、逮捕1人、给纪律处分3人。
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共制造冤、假、错案1655起,1848人(冤案2起,2人;假案13起206人;错案1640人,1640人)。以走资派、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斗166人,以“鲁迅战斗员”揪斗27人,以“68·10”揪斗163人,以“叛徒”揪斗20人,以历史反革命揪斗482人。在揪斗中死亡36人,致残25人,错判刑32人,受株连家属子女21人,157户被动迁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