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1月23日至2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30名。总结1949年的政府工作,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生产节约、加强合作社工作、健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春节优属工作的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0年3月5日至6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19名。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出席省人代会代表。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1950年11月23日至2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16名。着重讨论了抗美援朝,完成公粮、担架队、扩军任务。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1951年4月8日至10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15名。听取审查县政府1951年生产计划。作出以爱国主义农业丰产运动、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成立虎林县抗美援朝分会的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1951年6月11日至13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1名。听取、审查县政府所作的春耕工作总结和夏锄工作计划。并讨论了镇压反革命工作。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1951年9月5日至7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9人。听取、审查县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关于秋收、土地丈评登记、秋季护林防火工作的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1951年12月22日至24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2名。讨论开展冬季副业生产运动、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执行爱国公约与拥军优属工作。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1952年3月25日至27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8名。声讨了美帝侵略者在我国东北撒布细菌的残暴罪行;通过了做好防疫工作、备耕与春耕、护林防火与造林工作的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1952年9月16日至18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3名。听取、审查了县政府关于夏锄、挂锄工作报告。通过秋收、巩固互助合作组织、爱国主义增产竞赛等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1952年11月28日至30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82名。听取、审查了县政府1952年工作报告。通过了今冬工作报告、成立虎林县中苏友协分会。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于1953年3月18日至21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07名。听取、审查了县政府关于冬季生产工作总结,1953年农业生产计划。通过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护林防火、爱国卫生运动、社会治安工作决议。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1953年12月17日至21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92名。听取、审查了县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宣传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领导好互助合作运动、冬季生产的决议。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0日至2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80名。听取、审查、通过虎林县政府1953年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政府委员21人。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8日至11日于虎林举行。出席代表81名。讨论宪法和听取、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4年11月27日至12月有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98名。听取县政府工作报告,并做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征购粮宣传、巩固与发展互助合作、加强冬季生产为内容的决议。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3月14日至16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78名。听取、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1955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做出了抓紧征购粮的结尾工作,做好春耕工作的决议。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政府委员13名。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1日至24日在虎林举行。代表们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做出了开展大规模的农业技术改革运动迎接农业生产新高潮,为全县实现农业合作化而奋斗的决议。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56年4月17日至19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72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了春耕生产和护林防火的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3日至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71名。听取、审查、通过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5名。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3日至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50名。听取、审查、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开展以技术改革为中心的春耕生产运动,为争取全面地超额地完成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的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28日至30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80名。听取、审查、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0日至22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77名。听取、审查、通过虎林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5名。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选举法院院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0年1月在虎林举行。是铁道兵农垦局与虎林县、饶河县及宝清县、密山县的一部分合并为虎饶县后召开的。选举了县长、副县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4月26日至30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83名。听取、审查、通过虎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33人。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选举法院院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5日至27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27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0月7日至9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193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3月31日至4月5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17名。听取、审查、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第三个五年计划要点。选举法院院长。
县革命委员会(代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67年9月27日经省批准在虎林成立。选举了第一副主任、副主任。选举了常务委员10人、委员16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1月24日至27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29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10日至12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29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21日至23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17名。听取、审查、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县长,选举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7日至9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41名。听取、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7名,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长。选举出席市人大代表29名。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8月27日至8月29日在虎林举行。出席代表253名。会上听取、审查、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2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名常委,选举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