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妇女组织
第五节 妇女组织
一、组织沿革
1933年10月,中共地下工作者徐凤山、毕于民分别在九牌、倒木沟、独木河、四方林子等地发动妇女开展抗日运动。1936年7月成立虎林县抗日救国妇女会,主任沈金淑(朝鲜族)。据当年九牌抗日救国妇女会主任刘喜荣老人回忆:1933年成立九牌妇救会,开始组织7个人。当时任务:给抗日军做衣服、鞋、旗帜、手帕、袜子等。在手帕上还绣上“坚持革命”4个字送给抗日战士。还为路过的部队送水做饭,通风报信,护理伤病员,站岗放哨监视敌人以及掩护地下工作者等。
省妇联1981年编的《黑龙江妇女运动大事记》中记载:
“1936年7月,虎林、同江县组织妇女抗日救国青年团。虎林为欢迎抗日游击队,募捐制做了抗日战斗旗帜及日用品手帕、鞋、袜等。”
1946年9月,在中共虎林县委的领导下,县委内设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马勇。1949年2月调毕秀莲任县妇联主任,负责组建县妇联工作。各区成立妇女会,配合中心工作。
1949年11月正式成立虎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县妇联主任毕秀莲。各区、乡也都相应建立了民主妇女联合会。每个村都建立了妇女会,全县参加妇联人数5885人。分成375个小组。
1951年6月,召开虎林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毕秀莲为县妇联主任。1952年6月张玉洁任县妇联副主任。1955年9月,张玉洁任县妇联主任,毛奎玉为副主任。1957年6月,县妇联副主任毛奎玉、王淑芝。
1957年10月18日,全国妇联通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县妇女联合会。当年在全县各乡设乡妇联。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各公社设公社妇联。是年,虎林县和饶河县合并改称虎饶县,1959年8月召开虎饶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由韩德庄、王淑芝任县妇联副主任。1961年以后,生产大队设妇代会,生产队配备妇女队长。1964年7月,范茹英任妇联主任,王淑芝为副主任。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妇联停止活动。1967年9月,虎林县妇女代表会取代妇联组织。1968年5月,召开虎林县首届革命妇女代表大会(简称妇代会),选举李勇智为县妇代会主任,王波为副主任。各公社也都相应的成立了妇代会。1973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取消妇代会,恢复虎林县妇女联合会,各公社也相应恢复公社妇联。1976年7月,郝莲英任县妇联主任,庄玉凤、高玲华为副主任。1980年4月,李勇智为县妇联主任,庄玉凤为副主任。1983年3月,刘玉芳任县妇联主任,王连英、庄玉凤为副主任。
从1949年建立妇代会起到1985年共召开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1985年,县妇联编制7人,内部分工是:组织、宣传、生产、权益、少儿等部分。下辖17个乡、镇妇联。129个村妇代会,24个街道居民委妇代会,农村妇代小组394个,街道妇代小组371个。
二、历次妇女代表大会
(一)虎林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1年6月15日召开,出席代表67人。县委领导在会上做了形势报告,妇联领导做了《1949年县妇联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布置了今后妇女工作任务,会议选举毕秀莲为县妇联副主任。
(二)虎林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5年9月13日至16日召开,出席代表102人。会议听取县委领导的讲话,县妇联领导做了《四年来妇女工作总结与今后妇女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选举11名县妇联执委,选举张玉洁为县妇联主任,毛奎玉为副主任。
(三)虎林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7年6月4日至6日召开,出席代表112名,列席8人,特邀代表2人。会议听取了县委领导的形势报告,县妇联领导做了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两年来的成就,确定了今后妇女工作任务,交流了妇女工作经验,选举了县妇联新的领导成员。大会选举17名新执委委员,选举毛奎玉、王淑芝为县妇联副主任。
大会决议,号召全县妇女组织,在县委和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团结一致,动员全县妇女和全县人民一道,为完成这一时期任务,为逐步实现妇女彻底解放而奋勇前进。
(四)虎饶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9年8月23日至27日在虎林召开,出席代表302人,列席代表41人。县委领导到会做了形势报告和指示,县妇联领导做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韩德庄、王淑芝为县妇联副主任。会议明确了两年来全县的跃进形势和垦区的发展远景,树立女标兵10人,标兵班组6个,奖励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虎饶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1961年3月6日至9日在虎林召开,出席代表195人,列席代表27人。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县委领导指示和县妇联韩德庄代表上届县妇联所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县妇联执委委员21人,会后第一次执委会选出7名常委,韩德庄为县妇联副主任。会议肯定了两年来全垦区妇女工作的成绩,提出大办农业、大办粮食、为加速垦区生产建设做贡献。
(六)虎饶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
1964年7月21日至24日在虎林召开,出席代表275人,列席代表5人,特邀代表2人。会议主要总结了三年来妇女工作成就,确定在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任务,开展比、学、赶、帮运动,选举县妇联执委会委员17人,选举范茹英为县妇联主任,王淑芝为副主任。
(七)虎林县首届革命妇女代表大会
1968年5月25日至28日在虎林召开,出席代表373人。会议选举李勇智为妇代会主任,王波为副主任。
(八)虎林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
1973年6月16日至19日召开,出席代表410人。会议听取了县妇联领导的工作报告,交流了妇女工作经验,选举了县妇联新的领导成员,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选出县妇联执委委员35人,第一次执委会选出常委11人,选举姜润芝为县妇联主任,李勇智为副主任。
(九)虎林县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
1976年7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400人。县委领导做了指示,县妇联领导做了工作报告,地区妇联主任张永玲到会讲了话。大会选出县妇联执委委员35人,第一次执委会选出常委11人,选举郝莲英为县妇联主任,庄玉凤、高玲华为副主任。会议决议中号召全县妇女积极参加三大革命运动,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会议表彰先进妇联3个,先进妇代会13个,先进妇代小组15个,先进个人110人。
(十)虎林县第十届妇女代表大会
1980年4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代表462人,特邀代表4人。县委领导做了指示,县妇联领导做了工作报告,省妇联副主任于清贤到会讲了话。大会选出县妇联执委委员35人,第一次执委会选出常委9人,选举李勇智为县妇联主任,庄玉凤为副主任。会议号召全县妇女同心同德,专心致志,在四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把虎林县建设成繁荣的边疆,巩固的边防,为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奋斗。
会议树立县级三八红旗手97名,标兵13名;三八红旗先进单位50个,标兵14个。
(十一)虎林县第十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1983年8月21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250人,特邀代表3人。大会按照中共十二大和六届人大会议精神,总结了县妇联三年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交流了妇女工作典型经验,表彰3年来涌现出的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选举产生了县十一届妇代会执委会。县委书记到会做了指示,县妇联领导做工作报告,会议选出35名县妇联执委委员,第一次执委会选出常委11人,选举刘玉芳为县妇联主任,王连英、庄玉凤为副主任。
会议号召全县妇女要在县委领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坚韧不拔,开拓前进,为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会议表彰7个妇代会,3个幼儿园,20名“三八红旗手”标兵,树立县级“三八红旗手”197人。
三、主要活动
从1950年县有妇女组织开始,到1985年末,除“文化大革命”时期,组织中断活动外,其它时期县妇联的活动没有间断。主要活动方面:
(一)办各种类型学习班,培训大批妇女工作骨干
1950年3月县妇联主办第一期学习班以来,几乎每年都办各种类型学习班。学习班的培训内容都是围绕着党的中心工作和妇女工作。主要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妇女工作经验,也有时根据各时期工作特点办学习班。如举办新法接生员学习班,学习婚姻法、宪法学习班,幼儿教师学习班等。通过办培训班,为全县培养了大批妇女工作骨干,在全县各时期的革命和建设上发挥了很大作用。
(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解放后,广大妇女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解放初期,全县有5885人参加妇女组织,她们平时站岗放哨,对地主、反革命分子严加管制。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送夫、送子参军,组织妇女积极开展拥军支前活动。在和平宣言签名运动中,全县有10500名妇女签了名。1952年反对细菌战中,妇联成立了防疫委员会,在全县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全县有2885名妇女参加爱国增产竞赛活动,涌现出85名妇女积极分子。《婚姻法》公布后,妇联和司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揭露、批判封建婚姻的罪孽,使婚姻自主、建立团结友爱的和睦家庭逐步形成风气。1954年,向全县妇女宣传总路线,组织妇女学习新宪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女工作重点转移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来了。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使广大妇女在治理“脏、乱、差”和建设文明单位中发挥积极作用。1981年在伟光公社吉庆大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试点,然后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这一活动。1982年,在全县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当年评出“五好”家庭511户,“三八”红旗手151人。同时还涌现出大量的好媳妇、好婆婆、好家长、好丈夫、好妯娌、好邻居等先进人物。到1985年,全县各级评出“五好”家庭9792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8%。出席全国“五好”家庭3户,省级“五好”家庭4户,县级“五好”家庭134户。
(三)组织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
解放后,全县有2500名以上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参加“生产自救”运动。大部分妇女站在春耕、夏锄、抗旱和秋收的前列,充分显示了妇女解放的活力。县妇联先后在各级妇女组织中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大搞积肥竞赛、红色饲养员、大豆姑娘丰产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活动。1959年农业生产高潮时期,全县妇女出勤达4200多人,占当时妇女劳力总数的90%。年末县级先进集体中妇女有93个,占18%;县级先进个人中有妇女789人,占2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级妇联在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同时,发动妇女广开门路,积极参加多种经营。全县有劳动能力妇女14000多人,参加各种生产劳动的有11899人,其中参加乡村企业妇女有1500多人。城镇有女职工5100多人,参加街道工厂服务行业的有2700人。到1985年底,全县有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143户,重点户174户,个体户230户。在妇女中涌现出大批养鸡能手、养奶牛标兵、养猪模范、带头致富的女能人。另外在服装加工、编织、豆腐加工、理烫发等行业中妇女都占优势。在妇女中,从事商业、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等第三产业的有116户。
(四)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办好儿童福利事业
50年代《婚姻法》公布后,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宣传婚姻自主,男女平等,向一切封建残余势力作斗争。当年解决婚姻纠纷14件。县妇联办接生员学习班和保育员学习班,培训30多名新法接生员。认真开展妇婴卫生保健和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在全县建妇幼保健站1处,接生站8处。1954年在伟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的伟光乡吉庆村)建立全县第一个托儿所。到1985年全县已有幼儿园48个,幼儿班77个,托儿所33个,有幼儿教师220人。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活动中,广泛地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县妇联建立了“双保”岗位责任制,成立了法津咨询服务站,做到了案件及时处理,年结案率达到100%。1983年至1985年,县妇联多次举办少儿运动会、文艺汇演、智力竞赛和幼儿玩具展览等活动。1985年“六一”儿童节期问,组织全县各阶层捐款活动,捐助10795元和一部分儿童玩具,资助了全县的少儿事业发展。
(五)组织妇女学习文化,不断提高妇女地位
解放后50年代初期,在妇女扫盲工作和开展速成识字法运动中,组织广大妇女学文化,使全县2500多名妇女摘掉了文盲帽子。妇女解放之后,纷纷走向社会,在社会斗争和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1949年全县有妇女干部69人,妇女党员有49人。1955年全县妇女干部有130多人,其中县人民代表19人。五区妇联主任刘秀珍当选为县劳模,参加中央第二批赴朝慰问团。1957年全县99.8%农村妇女参加了高级社,有298名妇女积极分子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担任队长、合作社主任等职务。1958年虎林县被评为牡丹江专区妇女工作标兵县,县妇联为专区先进单位。
1959年全县的妇女队长438人,女副场长、副镇长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