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侦察
第二节 刑事侦察
解放后,为了配合反奸清算、土改运动,公安局加强了刑事侦察工作,仅1949年就侦破逮捕了伪警宪特75名,吸毒犯113名,私种大烟犯49名。
从1951年到1954年末,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 375起,及时地、有力地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稳定了社会秩序,保卫了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但到1958年末,牡丹江农垦局与虎林县合并后,全县人口剧增,其中有1万多名劳改犯,5 000多名劳改新生,另有大量的盲目流入人员,使全县的人口复杂化,一些不法分子便乘机活动,发案率随之增高。仅1960年就发生了585起刑事案件。公安干警当年破获 550起,破案率达94%,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被打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