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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看押

第八节 看押


  解放后,县公安局建立时,便设立了监狱。较好地完成了待审、待判人犯的看押工作。但是由于有的武警素质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机构遭到破坏,监狱看押制度不健全。虎林监狱曾出现过犯人越狱问题。
  为了吸取教训,公安局于1978年10月20日,从局直有关股、公安分局及各乡镇派出所、检查站抽调25名公安干警,首次举办刑侦技术训练班,提高干警的刑侦技术素质。1980年 2月,公安局对新配的30名干警又进行了32天的业务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