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证工作
第五节 公证工作
1982年3月,组建县公证处,配副主任 1人。当年受理公证案件15件,出证3件,接待来访35人次。
1983年受理案件55件,出证50件,拒证 5件。突出抓了经济案件的公证工作,出证的经济案件共22起,占出证案件总数的45.8%。
1984年办证182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03件,占办证总数的56.6%。办理涉外公证10件。
1985年,公证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以经济合同为主。全年办证780件,收费11万元,其中经济合同414件,占公证总数的60%,民事权利义务方面363件,涉外方面的3件,办证总数比上年增长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