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十五编 军事
编下序
虎林县境内,清时设卡伦并在德克登吉(今独木河口一带)等处驻扎重兵,主要是守护疆土。
宣统元年(1909年)虎林设治之初,一直有地方的护垦队、游巡队维持地方治安。民国2年(1913年)县署被叛兵攻占后,始有东北军一个排驻防。因匪患频繁,至民国8年(1919年)东北军又增至一个连,1922年增至一个营,1930年增至一个团。这时,不仅有常驻的东北军,还有大量剿匪的军队一批接一批的来县,使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并终日不得安宁。
“九·一八”事变后,为抗击日本侵略军,在本县成立了抗日救国军,与李杜为首的抗日自卫军协同对日作战,约万余兵力。伪满大同2年(1933年)1月,日本侵略军占领虎林县城,开始派伪军两个团进行镇压抗日军民。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伪军增至一个旅。为了反对苏联,开始在虎头构筑地下要塞。至伪满康德5年(1938年)建成后,即驻守了一个旅的日本侵略军。进而于1939年又在虎林县城以西增驻了一个日军师团的兵力,伪军全部调走,使虎林成了重兵驻守的“国境第一线”。此间,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第三师补充团驻守于本县境内,出没打击日、伪军。转战于完达山区。
1940年开始,伪政府公布《国兵法》,强行征兵。虎林县四期被征去约150名。
1945年8月光复后,在当地成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虎林独立团,最多发展到800多人,后上升为东北民主联军主力部队。1947年后,县内无正规军驻防,治安由县公安大队负责。
1945年8月后,均为志愿兵役制,青、壮年自愿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公布兵役法以来,开始实行了征兵制。
1949年2月,县成立虎林县人民政府武装科,负责民兵组织、训练和新兵征集工作。
1951年3月改为虎林县人民武装部,同年5月1日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归属松江省军区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
1960年后,为了保卫边境,设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