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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移民和知识青年安置

第五节 移民和知识青年安置


  一、移民安置
  1947年4月,虎林县安置鸡西朝鲜族移民300人,11月又安置哈尔滨市移民600户。1948年4月接收哈尔滨市移民400户,安置在太和、和气、庆丰三个区。1955年接收山东省移民户50户217人,安置在太和15户,和气15户,庆丰20户。当年为移民户开荒2000垧,建房323间,维修房200间。1956年接收山东省移民669户,鸡西移民200户,分别安排在县内11个乡36个高级农业社。1958年接受鸡西城镇下乡300户,本县下乡300户,安排在全县各公社。1959年接收山东支边青年34804人,分别安排到县内各农场和公社。
  二、城镇知识青年安置
  1964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由县委安置办公室负责。1968年成立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1972年改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自1964年至1978年,全县安置到农村插队落户,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有4588人,外省市县知识青年1812人,带薪下放的带队干部78人。

  1968年至1978年城镇青年下乡情况统计
  表17—4


  城镇青年下乡务农,大体有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到国营农林牧渔场落户,全县共安置354人;二是建立知青点,全县共建有63个青年点,安置本地青年295人;三是建知青农场16个,安置366人;四是分散插队或是回家落户。
  自1964年至1978年,全县下拨知识青年安置费269.8万元。
  1978年对原下乡知识青年进行了统筹安排,至1980年底大部分迁离农村,其去向是:因提拔干部,转为国家干部的315人;考取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323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211人;统筹安排招工1421人;因家庭困难或身体有病返城的有1081人;在农村成家结婚青年6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