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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支前

第六节 支前


  一、民工出征
  在革命战争年代,本县青壮年民兵承担了繁重的出征支前任务。在抗日战争时期,主要在县内短期出征,为抗日联军背送粮油、衣物;解放战争时期,既有县内短期出征,又有出省的常备民工任务。1947年8月,组织125人的担架队去辽宁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2月,有161名民工出征支援解放战争。1950年10月25日,24名司机和助手赴朝参战。1950年12月18日,全县组织354人的赴朝担架队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出色地完成了繁重的担运任务,荣获38军授予的题为“祖国人民的好儿子”锦旗,以及荣获二分队、十大站、十六站、二十九分站、二号粮库、朝鲜人民军、松江省政府等单位授予的25面锦旗。省政府还颁发了抗美援朝纪念章。副大队长黎福坤荣获金日成三级国旗勋章。担架大队回国后评出98名功臣,记大功一次的5人,二等功一次3人,三等功一次的54人,小功一次的35人,小功二次的21人,共计评功118人次。评出杨岗、虎头为模范区,富荣、结合、独木河、忠诚、兴华、义和6个模范村。
  1954年5月10日出征220名民工修建海浪飞机场。
  1969年3月至5月,在反干涉斗争中,出征支前民工5950人,是全县出征人数最多的一次。
  二、物资、现金
  1948年11月,筹集支前现款116261250元(东北币);干菜13352斤,铁床172张,大马哈鱼721斤,粉条、牙刷、毛巾等不计其数。
  1949年,筹集支前现款42868950元(东北币);牙粉238包,牙刷113把,牙膏96管,肥皂198块,粉条466斤,白条猪72口,大马哈鱼832条,小鸡1056只,干菜13800斤。
  1950年12月18日,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现款38537万元(东北币);肥猪150口,加工军装100套。
  1969年3月至5月,在反干涉斗争中,出动汽车204台次,支援前线钢材1327公斤,汽车、拖拉机零配件5989件,汽油9741公斤,工程和营建器材1589件,绞盘机2台.粮油133吨,副食品45吨,日用品18350件,转寄慰问品473件,编织品12万件。自1969年备战以来,在虎林山区建了修配厂、炸药厂、铁工厂、食品加工厂,并能自行发电照明。此外,还建有粮食、商品、物资、银行、档案库11栋房子,储备了供5000人用半年的粮、棉、布、医药等生活用品。还储存了一部分油料、器材、机械零配件、炸药等。新修“三线”战备公路50华里,盖76栋营房,可容纳5000人。充分做好了反击侵略战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