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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员编制

第三章 人事

第一节 人员编制


  1946年11月,全县脱产干部177人。1947年,全县脱产干部211人。
  1948年,全县有脱产干部270人,其中县直机关干部86人,区、乡干部184人。
  1949年,全县干部总数242人,其中县委23人,县政府42人,乡干部189人。
  1965年,全县干部总数为1871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56人。农村公社干部125人,其中科级33人。
  1972年,全县干部总数为3292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224人,农村公社干部267人。
  1985年,全县干部总数5057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310人。全县全民所有制国家机关单位56个,职工1711人,其中固定工1534人,合同工33人,临时工83人,计划外用工61人。全民所有制政党机关单位1个,职工93人,其中固定工91人,临时工2人。全民所有制社团单位5个,职工46人,全部都是固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