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十八编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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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随着行商贩运和来此割罂粟的人流入一些唱大鼓、拉洋片的艺人,他们过街走村演出,秋后即坐船返回。
民国6年(1917年),有12个唱戏的(当时称优伶)。
民国15年(1926年),由县商务会长王凤池在虎林县城北(即今虎头镇北)建了一座700个观众席位的京戏院,名日第一舞台。
以后,在第一舞台前面的小市场由商人徐杰三建了一座500余座席的评剧院,名日公庆茶园,演《花为媒》等传统剧目。
“九·一八”事变后。这两个戏班内迁。伪满康德5年(1938年)由日本人在虎林镇建了一座电影院.名日满映馆,主要是上映日本影片。
图书只是由私人商店附带出售。
此时,虎林镇的周围村、屯,有民间艺人走村串巷唱蹦蹦戏(即二人转)。他们是农忙务农,农闲唱戏,穿着简单的戏装,打地摊演出,表演《牛郎织女》、《梁祝》等传统说唱节目。土改后,各村相继成立了业余演出队,主要演些短小节目。县城内文艺活动由工会主持。
在1950年,虎林县书店、文化馆相继建立,从此虎林县文化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52年,由省电影队来县流动演出。1953年,县工会成立了虎林县工会放映队,至此虎林县有了自己的放映队。
1952年,县林业科成立了林业宣传队,他们主要演出些小型节目,宣传党的农林政策。两年后,该队停止了活动。此后每年由文化馆组织一、二次城镇职工和农民汇演。
1958年,随十万转业官兵来虎林县屯垦戍边,有许多文艺界的知名人士,如郭小川、聂绀弩、李景波、张作良、晁楣等,他们边劳动边创作,为县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当时,有《北大荒文艺杂志》、《北大荒画报》等期刊,载出了大量的文艺作品。从不同角度,表现了北大荒的壮美,用刻刀留下了拓荒者的形象,用诗歌赞颂了转业官兵向荒原宣战的英雄业绩。
在牡丹江农垦局、虎饶县合并时(以下简称局、县合并),还组建了有100多人的北大荒文工团,该团设歌舞、话剧、曲艺3个队。
这一时期各农场都有专业或半专业的文艺队伍,他们经常参加上级举行的文艺汇演。在1960年春季的文艺汇演中,县里选拔了部分人员参加了“全国职工文艺汇演”。当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总后文工团及新疆、山东、沈阳等省市文艺团体也先后来县演出,丰富了文化生活。
1962年局县分开后,许多文艺名人离开虎林,诸刊物停刊,文艺团体相继迁走、撤销,县内文化生活一度冷落。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造反团体相继成立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所演节目大都是紧跟当时形势及各派相互攻击的内容。形式多半是对口词、三句半、小型舞蹈等。
电影上映的主要是样板戏影片,书店经营的是紧跟形势的政治读物,图书馆闭馆,传统剧目停演。
从1970年至1976年,县文工团先后排演了大型歌、话、评、京等剧。京剧《沙家浜》的演出在县内颇有影响。
1977年后,县文团才先后排演了许多歌舞和十几出大型剧目。其中较有影响的有歌剧《洪湖赤卫队》、话剧《甜蜜的事业》、评剧《唐知县》等。这些剧不仅在县内受到欢迎,在外县也受到好评。
1977年,虎林县文工团被评为牡丹江地区文化系统先进单位。
1984年8月,县文工团被邀请代表牡丹江市参加黑龙江省东部7市在牡丹江市举行的歌舞文艺演出。受到观众及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