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书店

第三节 书店


  1948年末,中共虎林县委宣传部委托并资助私人文友印刷局经理赵洪经经营书店和文具部,到省书店批发思想进步的书刊回县销售。1950年初成立虎林书店,赵洪经将全部书籍和文具转让给虎林书店。
  1952年建立了国营虎林书店,该店由3人经营。
  根据新华书店总店的指示,各省分店相继办起了县级支店。虎林县于1953年10月正式建立了新华书店虎林支店,编制4人,经理、会计各1人,营业员2人,以后又增设农村服务员2人,此时全年的销售量达6万元左右。
  为方便农村读者,书店委托农村供销社代售图书。到1957年,全县建有25个代销点,并开展了流动供应和辅导代销店的发行工作。
  1958年局、县合并后,图书发行量扩大了,编制增为8人。1960年,县书店接管了南横林子场办书店。同时将该店迁至迎春镇为县书店门市部之一,设编制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新华书店将县新华书店业务和财务下交给地方管理。
  1978年,虎林新华书店已发展到27人,年发行量达24.5万元,下辖迎春镇、东方红镇两个支店。1985年底图书销售额为7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