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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歌舞

第三章 群众文艺

第一节 歌舞


  秧歌在虎林县内有较久的历史。民国年间县城虎头有踩高跷秧歌,其花样有姜姥背姜婆、翻跟头、捕蝴蝶等。伪满时秧歌逐渐衰落。解放后,用秧歌宣传党的政策,庆祝革命胜利等,其主要形式有舞龙灯、踩高跷、跑旱船、挑花篮、舞狮子。
  舞龙灯整个龙灯用黄布绘成花纹,二、三十人舞一条龙,舞龙头和龙尾的人较累,须经常换。其花样有二龙戏珠、龙摆尾、龙摇头、龙翻滚、龙盘玉柱。
  高跷解放后,县内城乡过春节时,也有踩高跷的,但花样有变化,如出现有扮工人、农民、解放军的;还有扮神话故事里的人物的,如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八仙过海等。另外还有扮老太太耳朵挂辣椒,胳膊挎小篮,手里拿烟袋,柱个小拐棍的,扮老头、老太太的边扭边斗趣,非常吸引观众。
  地蹦子这种秧歌不象高跷那样危险,一般人均可扭。解放后,兴起解放秧歌,多由陕北等老革命根据地传来。50年代,春节、元宵节、欢送新兵入伍都扭秧歌。县机关还举办过元宵提灯晚会秧歌。扭秧歌的人每人扎一灯笼,不拘样式,有五角星、荷花、金鱼、拖拉机等式样,扭时一进一退,离远处看一排排一队队真如星星下凡。七、八十年代又时兴挑花篮式秧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