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行政 一、管理体制
虎林县创办学校以来,教育行政机构几经变革,最早的行政机构是劝学所,成立于民国9年(1920年)5月,有所长1人,劝学员2人。没有专用的办公处所,有事只能临时同县知事商量。至民国14年(1925年)7月,省又将劝学所长降格为教育主任,这一时期已有5所小学,其中有高小学2所。因虎林县开发较晚,地处偏辟,文教事业极其落后,大部分适龄儿童都不能上学读书,据民国15年(1926年)的统计,全县当时有学生284人,仅占适龄儿童的25%。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以后,撤销了教育主任职衔,教育事业划归为县内务局教育股辖理。1939年后改为行政科文教股。在日伪统治时期,学校对学生任意打骂,实行残酷的法西斯体罚制度。各校每日必修日语,实行军训,培养为日寇效劳的忠实奴才。据不完统计,当时学生的入学率仅占10%。
1945年,光复后,几乎每屯都有一所小学,全县已有5所完全小学。虎林县民主政府成立后,教育隶属于民教科领导。1948年7月,成立教育科,设科长1人,下属科员2人,各区有1名教育助理员负责教育工作。这一时期,学校已着手改造整个旧教育制度,彻底废除了法西斯的“训导”制,逐渐实行民主制度,全县学习解放区杨家湾小学经验,除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进行政治启蒙教育。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积极动员和组织师生参加宣传活动,如街头演说、口头广播、演新剧、唱新歌等等,不仅在校师生受到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而且也有力的宣传了群众,配合了当时的政治运动。
建国初,虎林县人民政府内设文教科。1952年,文教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4人,分管全县的教育、文化、扫盲等工作。同年,增设在职小学教师进修办公室,下建虎林一小、义和、太和、和气、东风、杨岗、虎头7个分站,办公室有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1954年改为小学教师函授指导站。1956年建小学教师在职进修学校,有校长1人、教员4人。1956年县文教科设教研组,有组长1人、教研员2人。
根据国家提出的“培养国家建设人材,肃清封建买办的法西斯主义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方针,在各学校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2年,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全县狠抓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展了“因材施教”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1957年,为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学校普遍办起了工厂、农场,仅虎林镇小学校就办有缝纫、针织、制钉、制墨水等11个工厂,还有1个120亩的农场,并经营了猪、鸡、鸭等养殖场。
1960年,成立教育局,1962年局县分家后建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行政编制8人,负责全县的教育、文化、体育工作。在文教局设人事、教育、半工半读、会计、业教等专项工作。又成立了政治工作室,有2人负责。1963年各公社配备中心校长、中心教员和会计各1人。1967年9月虎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文卫组。1968年8月成立文教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1972年又恢复文教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文教科设政工组、教育组、文化组和业教组,共19人,负责全县的教育和文化工作。
1962年在全县贯彻《小学工作条例》和《中学工作条例》,使教育逐步正规,教学研究,教师培训都呈现出好的苗头。教师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学生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各校对不成型的工厂和农场也进行了整顿。1964年在全县开始办农业中学和耕读中学,为“方便贫下中农子女入学”,1965年中学网点下伸,各公社初中分到各生产队,至1972年统计,全县65个生产大队,已有44个大队有初中。小学也办起了耕读小学,有隔日班,早午晚班等各种形式。为贯彻“学制要缩短”的指示,在这一时期有部分学校试行了9年和10年一贯制。
1966年至1976年“文革”时期,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十年之中,学校正常秩序全被打乱,设备遭到严重破坏,教学质量更是无从谈起。七十年代初期,学校曾一度进行整顿,抓了教学质量,进行了统考和汇考,学校风气日趋好转,博得师生和家长的欢心。但不久即被批为“回潮”、“复旧”、“黑线专政”,使全县的教育再次遭到破坏。为贯彻“五·七”指示精神,从七十年代初,各学校开始大搞学工、学农,办起了红医班、木工班、电工班、文艺班、农业班、兽医班等。让学生以干代学,以看代学,严重忽视了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学习。由于林彪、“四人帮”对教育的破坏、干扰,对知识分子打击、迫害,老教师余悸在心,人人自危,普遍认为当教师倒霉,避之唯恐不远。几年中,计有返籍者46人,改行者254人,外调者80人。教师质量严重下降,学生学业荒废。
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虎林县教育事业才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抓紧了师资的培训提高,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学校工作走上了正轨,全县的教育工作开始稳步地向前发展。1979年全县贯彻中央教育部公布的《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恢复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恢复了升学考试制度。1982年,根据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四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实行德智体三育一齐抓,普遍加强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1983年,为解决初中“塌腰”,提高初中的教育质量,有计划地调整了全县普通中学网点。根据县委决定,撤销了农村的片高中,将二中改为高级中学,三中改为初级中学,四中改为职业高中。1984年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撤销教育科,改成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虎林镇、杨岗镇、虎头镇、东方红镇、迎春镇、义和乡、宝东乡、太和乡、新乐乡、伟光乡、东风乡、忠诚乡、永红乡、新兴乡、阿北乡、新政乡、小木河乡和朝鲜族学校18个中心校。1985年,全县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改革了办学体制,实行三级办学。县主要是办好直属学校,包括:一中、二中、三中、职业高中、农业高中、农民中专、实验小学、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等单位。乡(镇)主要是办好乡(镇)的初级中学。各村负责办好各村小学校。教育局试行机关体制改革,废除干部终身制,实行局长任期制、工作人员聘任制,其余工作人员招聘,教育局定行政编13人。教育局设办公室、人事股和教育股。实行改革后,教育部门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管理型机构,变成了管理服务型机构,有力地推动了教育革命的进一步开展。
二、教育经费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由民间筹款支付。1915年,县创办第一所学校时,由劝学所动员县内商民和较大的垦荒户随意捐款援助。因当时群众对办学呼声甚高,故在募捐建校活动中,有65户捐款羌洋236元。当时用这些募捐款做开班费,办起了虎林县第一所小学。1922年又靠多方募捐,建了教学楼。学校平时的一切费用,县办学校由县财政在捐税中拨款解决,各区公办学校都是各学区筹款自行解决。也有拨给学校部分耕地,其收入做为教育经费的补助。如1922年县第一小学校就有校基地400方丈。
日伪统治时期,公办学校的经费,由县署会计按年度计算,逐月拨给,学校的收支大抵相等。私办学校(区办学校)根本没有什么资产设备,校舍也多是借用民房,学校的一切经费均由当地在学区范围内自行解决。另外在当时的各学校都有一部分校田,多是在放荒时留给学校做基地,其收入补助学校经费不足。
解放后,全县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聋哑学校以及部分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公经费,包括人员工资,行政费和基建维修费等,均由国家拨款和在财政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可在学杂费、勤工俭学收入中补充。
乡村学校的经费,国家基本上只保教职员工资,基建经费和维修费采取民办公助办法,即国家补助一点,集体负担一点,学校解决一点的办法。
1962年学校进行整顿,办起了很多农业中学,农中经费来源主要是:一、学校的生产劳动收益;二、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三、各生产队自愿筹集的资金;四、公社公益金。教育经费每年由国家拨款以解决教员工资、代课教员费、教师福利费、公费医疗等费用。对于中学,文教科按学生人数每年拨给一定的办公费用,所差部分则需在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中补充,小学则全靠学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解决本校办公费、取暖费和旅差费等。由于各校的勤工俭学收入颇丰,从1967年开始,大部分社队学校免收学杂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教育改革的三级办学精神,乡办中学经费由乡统筹解决,各村办小学经费由村统筹费解决。在改善办学条件维修校舍等较大开支时,教育口都拨款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1982年以来,教育投资111.4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增添教学设备和体育设施,现在全县有72%校舍实现了砖瓦化。1985年,据统计:全县通过各种途径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共1132900元,其中乡村两级筹集资金854900元。
1985年教育经费有四个方面的来源:一是县政府按照省政府规定,由县财政拨给全县教育经费,数额要逐年递增6—10%。二是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办学的积极性,采取大系统或企业与学校挂勾方法资助办学。三是发展第三产业,搞好勤工俭学,积累办学资金。四是县劳动服务公司为职业技术教育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经费。
全县几个年份教育经费情况
表19—8
单位:万元
三、学制、教材
民国时期的小学学制实行“四二”分段,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所学课程有修身、国文、历史、图画、手工、唱歌、体操,有个别年份增学英语,后期增学算术。
伪满时期的小学学制仍实行初小四年,高小二年。1938年开始初小四年改国民学校,高小二年改国民优级学校。所学课程有国语(以后改为满语)、日语、修身、经学、历史、地理、算术、自然、作文、书法、手工、音乐、图画、体操。后期设建国精神课取代修身和经学。
解放后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学学制仍是“四二”分段,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实行“三三”分段,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69年学制进行改革,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中学实行“二二”分段,即初中二年,高中二年。但经过实践检验,中小学的学制以“五三二”分段为宜。1978年秋,全县城乡各校的7年级开始过渡到8年级(初中毕业),1979年过渡完毕。虎林一中、伟光公社中学两所重点校一次过渡到10年。1982年全县恢复“六、三、三”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在课程设置上,小学有语文、算术、思想品德(也有一段时间称班会课)、自然、体育、音乐、美术。高小开设常识课(有农业常识、地理常识和历史常识),有一段时间在小学高年级开设劳动课。中学课程设置:初中有文学、汉语、代数、平面几何、物理、化学、动物、植物、历史、地理、政治常识、外语、音乐、体育、美术。高中增学立体几何,三角、人体解剖学等。1985年中学课程设置有语文、数学(代数、平面几何、三角、立体几何、解析几何)、物理、化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音乐、体育、美术等。高中不设音乐、美术。教材光复后至建国前使用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材,建国后使用全国统一教材。1969年至1976年间,因学制的变更,曾使用过黑龙江省编教材,天津市编教材和北京市编教材。1978年以后恢复使用全国统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