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林业机构
第八节 林业机构
一、林业局沿革
1950年县政府设林业科,编制6人。县内7个区政府,各设一名林业助理员,靠近林区的各村,配备有半脱产的护林员。1958年春,县成立农林水利局,撤林业科。1958年末设林业局,编制 9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组织瘫痪。1967年成立林业系统领导小组。1968年成立农林革命委员会,设林业组。1969年9月。成立林业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恢复林业科。1980年3月林业科改为营林局。1984年3月改为林业局。内设:林政、营林、业务、财会、政工、秘书 6个股和造林总站、森林保护站、林业派出所、电话总机、电影放映站等单位。
二、林业队伍
到1985年,县林业局及所属东大川、闹枝沟、南天门、暖泉子、二段、通沟、石门子、朝阳沟、和平林场,以及苗圃、林业站、病防站、贮木场、种子站、综合厂等,有职工 621人,其中技术人员41人,有工程师10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17人。